東北網12月18日訊(記者 霍梟涵)哪些新冠病毒感染者適合居家治療?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哪些情況下需要就醫?18日,記者采訪到哈醫大二院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主任陳宏。
陳宏介紹,居家治療適用對象包括未合並嚴重基礎疾病的輕癥感染者以及基礎疾病處於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髒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居家治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在允許情況下,居家治療人員盡可能在家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使用單獨衛生間;
2.居家治療人員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對因就醫等確實需要外出人員,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到達醫療機構,就診時盡量避免觸碰醫療機構內環境,就醫後再點對點返回家中,盡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要做好防護,盡量不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需要陪護時,盡可能確定相對固定的一名家庭成員進行照顧,首選身體健康且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及加強劑的人員。如居家治療人員為哺乳期母親,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可繼續母乳喂養嬰兒;
4.家庭內需要准備好專門由感染者使用的體溫計、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5.每天至少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可進行對癥處置或口服藥治療。有需要時也可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或通過互聯網醫療形式諮詢相關醫療機構。無癥狀者無需藥物治療;
6.服藥時,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藥物。如患有基礎疾病,在病情穩定時,無需改變正在使用的基礎疾病治療藥物劑量。
陳宏提示,居家治療期間發生下列情況時要引起重視,需要就醫:
1、發熱?38.5℃,用藥後仍持續3天以上;
2、呼吸困難;
3、血氧飽和度低於93%;
4、咳嗽伴黃痰;
5、其他特殊人群:伴隨有基礎疾病的患者,如心血管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慢性代謝性疾病、慢性消耗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等原有疾病控制不佳或者加重者;出現新的並發癥;不伴有基礎疾病的老年人:精神萎靡、活動後氣短、食少納差、不能平臥等;兒童:持續拒食、喂養困難、腹瀉、嗜睡等;孕產婦:頭痛、頭暈、心慌、氣短、腹痛、異常胎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