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認蹲拘留所這錢也不該我來還!』法院乾警苦口婆心,可是這位被執行人依然『拔?眼子』。
近日,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法院乾警就遇到這麼一位被執行人......
李某與某銀行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執行標的額為693624.12元。立案後,執行乾警第一時間奔赴李某家中,要求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但是,李某聲稱該筆借款並非自己所用,是其朋友鍾某借的,應該由鍾某償還。這可把在場的執行乾警聽懵了,因為整個案卷中,並未提到鍾某其人。
原來,李某的朋友鍾某欲貸款承包稻田,因鍾某沒有資質,遂找到李某,利用李某的資質向銀行貸款,並承諾於貸款期限內償還。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年谷不登,鍾某的計劃破產,無法在約定期限內償還貸款。
執行乾警遂將李某帶回法院,向其釋法明理。但李某始終認為貸款並非自己使用,不應該由自己償還。無論執行乾警多麼苦心勸說,李某仍然固執己見,並且態度惡劣,極不配合。於是,便出現文章開頭那句話描述的情形。執行乾警依法對李某采取強制措施。

明眼人都得看出來李某是一位朴素的農民,與其他態度頑劣的被執行人不同,他只是沒轉過來這個彎兒,只要想通道理便會積極履行的。於是,執行乾警又耐心地向李某『舉例子、打比方』,並向其闡明利害關系,一番苦口婆心後,李某方纔恍然大悟,並同意與銀行代表共同協商。最終,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約定於2024年2月29日前李某履行全部欠款。
臨走前,李某一改之前『蠻橫』的態度,熱情地握住執行乾警的手說:『我知道你們都是為我好,是我一時沒轉過彎兒,我這「拔?眼子」的脾氣,你們還一直勸我,讓人心裡暖,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