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日訊 今年4月2日是第16個世界孤獨癥日。記者從市殘聯獲悉,近幾年,隨著全社會康復意識不斷提高、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家長康復信心和知曉率不斷提昇,我市申請康復救助的孤獨癥兒童不斷增加,各孤獨癥兒童定點康復服務機構已走上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的發展軌道,我市孤獨癥兒童康復救助工作排在全省前列。
『去年增長率是17%。今年一季度已有超200名孤獨癥兒童申請康復救助。我們在接受申請時發現,不少孩子因發現晚而延誤了最佳乾預期。』市殘聯康復科科長姜薇佳告訴記者,孤獨癥兒童被稱為『星星的孩子』,主要表現為社會交往障礙、言語和非言語交流障礙、興趣狹窄和刻板重復的行為方式等。『一般來說,8歲前是孤獨癥的最佳乾預期。其中,3歲前是孤獨癥兒童語言學習的黃金期。早發現、早乾預是孤獨癥兒童康復教育最重要的基本策略。』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市符合條件的孤獨癥兒童每年可獲得最高1.8萬元康復救助。具有大慶市戶籍(大慶市居住證),有康復需求,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並評估認定,有相應康復適應指征,通過康復服務可以達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6歲孤獨癥兒童,可連續獲得救助;在本市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接受康復服務,具有大慶市區戶籍的7-14歲孤獨癥兒童,可享受3年救助。此外,在計算救助補助時,對於享受各類醫療保險報銷待遇和城鄉醫療救助待遇的殘疾兒童,其享受待遇後的差額低於補助標准的,按實際差額救助。
康復救助如何申請?姜薇佳告訴記者,監護人可向孤獨癥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區殘聯提出申請,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縣(區)殘聯進行審核、認定後,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孤獨癥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孤獨癥兒童的救助申請,以及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孤獨癥兒童的救助申請,由縣(區)殘聯與民政、扶貧部門進行相關信息比對後作出決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孤獨癥兒童,由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接受康復服務。必要時,由市殘聯和衛健等部門指定的醫療、康復機構做進一步診斷、康復需求評估。市殘聯牽頭建立專家技術指導組,每年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定點康復服務機構進行康復服務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