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日訊(郝樹行 記者 葛金鑫)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有經過改裝的摩托車上路行駛,或在市民休閑的廣場等地出現。『炸街』、非法改裝、涉牌涉證、追逐競駛等行為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隱患,擾亂市民正常生活。對此,交警部門持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4月2日晚,交警部門組織警力迅速出擊,對哈西商圈和諧大道、萬達商場周邊『炸街』摩托車、改裝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查處。當晚,將黑A8943*、吉AEP06*、黑L5402*、黑B4755*、黑L5791*等多臺『炸街』摩托車及駕駛人抓獲歸案。這些車輛駕駛人涉嫌無證駕駛、非法改裝拼裝、駛入禁行區域等多項違法行為。目前,交警部門將違法車輛扣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鏈接: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1、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
2、摩托車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500元,可以並處行政拘留。
3、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
4、摩托車駕駛人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駕駛證記9分,罰款500元,可以並處行政拘留。
5、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等改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2000元。
6、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罰款200元。
7、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
8、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
9、駕駛機動車互相追逐、競駛,頻繁變更車道或者實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罰款2000元,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