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行為告誡書
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為有效防范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電子商務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全市從事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布告誡如下。
一、要嚴格遵守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相關規定。通過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業務經營許可或備案後,方可在本企業網站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不得在本企業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不包括日用化學品、醫療用品)。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個人、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單位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發布的網絡接入服務,並應加強對其接入網站及用戶信息的管理,定期對發布信息進行巡查;對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危險化學品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管理責任。平臺企業不得為平臺內經營者提供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發布服務。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制造方法的信息。電商平臺等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加強信息審核力度,強化日常檢查監控,及時發現並清理下架違規發布的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三、嚴格落實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報告責任。平臺經營者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及時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四、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要對網售產品進行徹底清查,嚴禁銷售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五、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當在本單位網站網頁顯著位置標明單位、個人購買相關危險化學品應當具備的資質、資格條件,並落實購買資質、資格條件審核義務。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通過投訴舉報、網絡監測、輿情反映等手段,及時發現違法線索,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發現有相關違法線索的,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舉報。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