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收費相關經營者: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工作重要部署,進一步規范全市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收費行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嚴格明碼標價規定。充電服務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顯著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費、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規范收費項目。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收費主要包括政府定價的充電電費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費,各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經營者向用戶收取充電費用時,除電費和服務費外,不得擅自設立其他收費項目向用戶收取費用。
四、合理確定服務費。充電服務收費經營者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准。
自本提醒告誡發出之日起,各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歡迎廣大居民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據,並及時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