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紮實推進高質量發展,依法積極穩妥審理相關案件,助力提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積極促進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我省案例入選

哈爾濱某客車制造公司訴某投資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哈爾濱某客車公司系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民營生產企業,自2014年1月起,該公司租賃哈爾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一處房屋及場地從事生產經營,租賃期限至2024年1月。因哈爾濱某客車公司未按約定支付租金,受委托經營該處資產的哈爾濱某控股公司在行使約定解除權後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已經解除,哈爾濱某客車公司立即遷出,並給付租金、房屋佔有使用費及違約金等近兩千萬元,一審法院支持了某投資公司的全部訴請,哈爾濱某客車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裁判結果】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租賃該場地之初,當時該空曠的廠房及辦公樓、綜合樓不適合客車生產環境,哈爾濱某客車公司進行了大面積改造修飾達到生產標准,同時投入巨額資金對案涉租賃場地進行了昇級改造。該公司研發了多項新能源產品客車,投入大量研發經費,目前智能小巴、客車聯盟、旅居房車項目正在進行中。如果辦理房屋遷出,屬於異地遷址,將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需要近兩年的時間,並且會影響企業正常生產,企業將面臨特別公示(企業資質暫停)風險,嚴重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不僅該企業前期投入將付諸東流,後期發展也將因企業綠色轉型失敗而面臨危機,甚至可能導致黑龍江省新能源企業產業鏈缺失。為尋求最佳處理方案,二審法院合議庭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了解雙方具體訴求和合理預期,主動與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尋找最佳利益平衡點。最終,促成哈爾濱某客車公司與某投資公司達成調解協議,通過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租金等,並重新簽訂了租賃合同。現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首期租金已支付完畢。
【典型意義】
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黑龍江考察調研期間首次提出發展『新質生產力』。本案所涉哈爾濱某客車公司系黑龍江本土汽車生產企業,該企業前身成立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在東北老工業基地具有悠久的歷史,其生產的客車曾連續數年獲相關主管部門客車質量檢查評比獎勵。在企業重組綠色轉型後,先後研發了國內行業技術領先的新能源客車18款、新能源物流車9款,獲批工信部大中型客車(改裝類)、專用貨車、其他掛車生產資質,以及新能源客車產品准入生產資質——純電動大中型客車、自制自用底盤資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將哈爾濱某客車公司等企業納入做大新能源汽車整車產業規模范圍,提出要加快新能源客車產業擴能提質,加快整車產品生產。
本案中,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方式,積極推動府院聯動,通過調解尋求雙方利益最佳平衡點,促成多方協同實質化解糾紛,為民營企業紓困解難,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促進培育東北全面振興新的經濟增長點,助推實現雙贏多贏共贏。本案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依法推動新能源生產企業、汽車制造業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服務和保障東北全面振興的決心和擔當,是司法助推因地制宜新質生產力加快形成,增強發展新動能的生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