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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擬出臺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
2024-08-21 10:41: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曉爍 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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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8月21日 (楊曉爍 記者 葛金鑫) 近日,哈爾濱市住建局官網發布了《哈爾濱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稿》內容涵蓋了保障性住房配售價格和面積標准、申購和配售、後續封閉管理等內容,市民可將有關意見發送至電子郵箱:hrbzjjbzc@163.com。

  新建保障性住房單套建面應控制在70-110平方米

  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遵循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公開透明、封閉管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納入全國統一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臺。

  同時,新建保障性住房配售價格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保障性住房配售價格中,不得計入國家和省、市政策規定不得計入的相關費用。存量住房轉化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價格均價,由存量住房建設單位結合房屋成本及周邊住房價格等因素合理確定。建設單位可根據最終確定的配售價格均價,結合樓棟、樓層、朝向、戶型等因素擬定單套房屋銷售價格,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向社會公布。

  此外,按照保基本的原則,新建保障性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應控制在70-110平方米。引進人纔住房建築面積可適當放寬。存量住房轉化為保障性住房的,結合現有房源實際,原則上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實行配售制,每個申請家庭只能享受且只能購買一套

  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障性住房實行配售制,統一納入哈爾濱市房屋聯機備案系統管理。申請家庭的購買資格按照《哈爾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准入管理辦法》執行。取得《哈爾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的家庭方可購買保障性住房。每個申請家庭只能享受且只能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

  同時,保障性住房的配售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采取搖號等方式組織選房配售,原則上一個項目一個配售方案。

  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應當按照不動產登記有關規定,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經審核准予登記的,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明和不動產權證中注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閉管理』,同時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保障性住房實施封閉管理,禁止流入商品房市場

  《根據征求意見稿》,對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因繼承、離婚析產等發生保障性住房所有權轉移的,房產性質仍為保障性住房,不動產權證中注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閉管理』,同時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因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其餘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指定機構回購。

  同時,購買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不動產權證未滿五年的,原則上不得申請回購。如長期閑置、確需轉讓、因辭職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或企業的,可由政府指定機構按規定予以回購,再行配售給符合條件的家庭。具體回購的規定另行制定。

  保障性住房不得用於生產經營,購房人享有相應的落戶、子女就學等公共服務

  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障性住房除用於申購家庭購置該套住房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抵押外,不得用於其他類型的抵押、擔保及個人償債等。

  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和其他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市場監管部門不得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於工商注冊。購房家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

  此外,保障性住房應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購房人享有相應的落戶、子女就學等基本公共服務。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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