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丁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李艷梅、趙璞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張勁松、李娟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卓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楊雪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胡乃峰、於瑩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侯洵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張慧為紅興隆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長;
王君章為九三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刁蕾為綏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
陶磊為綏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庭長;
劉輝、謝長城、王加民、李學財為綏陽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鄭延薇、劉陽為東方紅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全玉龍、朱志一為鶴北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立群為沿江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欣榮、楊陽為諾敏河人民法院審判員;
趙麗娟為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郝毅為綏北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陳群、牛曉琳、王鑫、尚淑香為亞布力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朝為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林福平為牡丹江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祝柏多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餘愛民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勁松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胡乃峰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李嘉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端木憲傑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甲平的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高建龍的寶泉嶺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熊士軍的寶泉嶺人民法院共青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姜波的寶泉嶺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方芳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慧的紅興隆人民法院紅旗嶺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趙校書的綏北人民法院佳南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付長林的綏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鄒大海的綏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耿殿湖、張明非的亞布力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世慶的綏陽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王成利的綏陽人民法院柴河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隋永傑的綏陽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程志遠的東方紅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韓繼存的鶴北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鳳琴的諾敏河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徐春玲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大興安嶺分院檢察員職務;
葛華東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洪延偉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檢察員職務;
宋廣清的寶泉嶺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金紅、孫麗莉的紅興隆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武力勇的綏北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季永勝、石鐵軍的亞布力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鞠宏松、顧淑雲的亞布力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倪煥文、王世輝的綏陽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蔡放的東方紅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寶軍的雙樺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剛的沿江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陳志方、王新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李春季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許天印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