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4日電 勞動部門開展的『春風行動』為進城找工作的農民提供了方便,農民工卻又面臨著新的難題——如何與用工單位簽訂能保護自身利益的合同,免得辛苦忙一年,年底為討工錢四處奔波。
農民工吃盡口頭協議苦
3月2日,記者在道裡區撫順街人纔市場碰到一名中年男子哭著從一家職介所中走出。記者上前詢問,這位來自明水縣的農民工姓孫,前不久在職介所找到一份出售燈具的工作,招工單位和孫某達成口頭協議,每月工資800至1000元,包食宿。可孫某工作後發現,除了賣燈具外,還要搬運燈具。一個月下來,招工單位只付給孫某500元工資,孫某與其理論,用工單位說:『工錢就是500元,愛乾不乾。』
連日來,記者發現許多人有過類似的遭遇。其中一位山東威海來哈打工5年的李某對記者說:『用工單位欠了1000多元錢,就是不給。』記者問其為何當時不簽訂勞動合同,他說:『你要提簽訂合同,人家不用你,愛乾不乾。』
日前,記者以求職者身份參加道外區勞務招聘大集,應聘北環商城內一家配貨站的搬運工,當問到有無勞動合同時,管理人員稱,來這裡乾活的人都不簽勞動合同。
霸王條款幫用人單位逃避責任
來自雞西的張某在哈市一家水果批發市場打工,按合同先交50元抵押金,做搬運工,工資每個工作日期一結。當張某乾了一天准備結算時,包工頭卻說每個工作日期指的是10天,張某與其理論,包工頭變了臉:『愛乾不乾,不乾走人。』他怕抵押金被扣,只能忍氣吞聲繼續乾下去,乾到第4天時,張某實在挺不住了,向包工頭索要4天的工資,包工頭卻以張某違背了10天工作期限的合同為由,拒付工資。張某找了許多部門,但由於簽訂勞動合同時附加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他只能乾吃啞巴虧。
家住呼蘭的張某,在勞務市場找到一家酒店切墩工作,並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規定:工資每月500元,並每月扣除50元作為抵押金,年底返還。當時急於找工作的張某只得接受了對方所擬的合同。不想乾到半年,張家突有急事需立即回家,用人單位以他違約為由扣除了他半年抵押金。
黑包工鑽合同空子欺凌農民工
3月5日下午2時許,記者對南崗、道裡、道外等區勞務市場的農民工用工情況進行追蹤調查發現:許多農民工辛苦工作後,向包工頭索要工錢時,包工頭卻不見蹤影,農民工血汗錢付諸東流。
湖北農民工張某說:『出門打工最怕遇到黑包工頭,我就曾在一工地扛了7個月的水泥,可到年底結算時,包工頭卻跑了,讓我無處討工錢。』
日前,道裡區新農鎮的農民楊某來本報反映,同村的黑包工頭林某承包了位於果戈裡大街一家商店的空調安裝工程,他們口頭約定工資2000元,工期25天。楊某和3名受僱的工人施工33天,期間林某找來親屬取代了楊某,並以楊某未按時交工和施工中造成損失為由,拒絕支付工錢,至今這筆工錢他也沒要回。
讓用工單位與農民簽訂合法合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春風行動』的一部分,隨著『春風行動』的深入,勞動部門將打擊治理侵害農民工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