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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勞動者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數額為上年當地職工月均工資20%
2005-03-15 09:29:4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黃明輝
東北網3月15日電 由原來的『可以』修改為『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哈爾濱市個體勞動者從今年4月1日起,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照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保險費。這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前確定的。
個體勞動者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及其招用的僱工;領取其他合法證、照的個體業者和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不需要辦理證、照的其他個體業者。參保需年滿16周歲,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
據悉,個體工商戶需按12%的比例為僱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僱工繳費比例為8%。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同時具備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至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金年齡止,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的條件,可領取養老金。未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意外死亡,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領取養老金人員死亡後,還可按國家政策由社會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
另悉,個體勞動者參保需業主持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表等,到其經營地所屬的區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持戶口、身份證等,到戶籍所屬的區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