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6日電 25日14時30分左右,齊齊哈爾境內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附近突然著起大火。起火點在301國道邊上的克欽湖附近,截至記者發稿前,大火將方圓一百多畝的濕地葦塘和周邊草甸點燃,火線蔓延長達300餘米,火勢仍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相關救火人員正在火速趕往現場。
據在現場撲火的農民鮑海先介紹,起火點在301國道附近,當時有人在那裡點火放荒,因為風力較大,大火失去控制纔迅速燃燒起來。很快就逼近了他住的民房,將家裡的柴草垛和葦垛點燃,一條漁船也被大火燒毀。在火災發生開始時只有鮑海先一人奮力地保護著自己的民房。後來,大火繼續熊熊燃燒,並不斷向紮龍腹地推進,纔有當地村民陸續出來撲火。
據悉,距火災現場不足15公裡是紮龍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局所在地,那裡目前飼養著100餘只丹頂鶴。據當地居民介紹,四天前這裡就有多處明火點,保護區的核心區葦塘已遭到嚴重燒毀。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李長友局長告訴記者,301國道附近著火通常都是因為農民點火放荒,這樣的火勢一般不會延伸太遠,應該不會危機"鶴居"。目前,他正組織工作人員去現場救火。
又訊 25日下午19時許,杜爾伯特縣林業局接到大慶市森林防火辦的緊急火險電話,通知說杜爾伯特縣境內煙筒屯鎮內馬地屯附近濕地葦塘再次起火。20時許,毛訓文帶領林業局工作人員趕到馬地屯,認定當地無火。他表示,小六隊火場已經打出防火隔離帶,不會死灰復燃。後經衛星重新測定,大慶市森林防火辦確認,新起火點應是上述齊齊哈爾市紮龍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附近的同一火場。
黑龍江專家談紮龍濕地保護問題
馬建章:濕地遭到破壞太遺憾
馬建章,東北林業大學博士生導師、中國工程院院士。
3月24日下午,談到紮龍濕地遭到火災破壞,馬老的第一句話就是:『太遺憾了!』
『動物生存的三個基本條件知道是什麼嘛?是食物、水,還有隱蔽所。』
連續發生的紮龍火災燒光了大量蘆葦,鳥類棲息的家園被無情的大火吞噬。眼下正是鶴類遷徙紮龍的時期,鶴類大多在每年的3月末4月上旬來紮龍棲息,最早的一年在3月20日鶴類就飛回紮龍。
『葦子沒了,鶴兒們回來後住在哪裡?』馬老說,鶴類飛回後首先要選擇巢居,大火燒光了蘆葦,而鶴類的巢居主要建築材料是蘆葦,鶴兒們將無家可歸。
馬老介紹,鶴類築巢一般選擇在距離水面50厘米處的明水面附近,築巢往往選擇在淺水期。
馬老說,『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水對於鶴類生存來說有兩個目的,一個是解決飲水問題,另一個目的是解決食物問題。水中的魚類等軟體動物是鶴類的主要食物來源。
『連續幾年的紮龍大火對於丹頂鶴等鳥類生存構成了很大威脅。』馬老說,『蘆葦是依靠根系繁殖的多年生植物,生命力很強。大火燒毀了蘆葦如果其根部保濕,它還能繼續生長,如果其根部沒水,它就會乾枯死掉。』
『葦子著了說明水沒了;水沒了說明食物沒了;沒了食物說明鶴類沒了蔽身之處。』馬老說。
『一句話,造成上述一連串的嚴重後果的原因皆來自缺水。』
馬老介紹,紮龍的水源來自雙陽河和烏裕爾河,而在紮龍的上游有大大小小十幾座水庫卡住了紮龍的脖子。紮龍濕地用水有賴於上游水庫,水庫開閘放水需要付費,而紮龍要想達到保濕狀態每年至少需要注入約1億立方米水,需500餘萬元人民幣。即便這樣,上游水庫也只能在滿足各自用途之後,再有餘水纔能賣給紮龍,這就是說,即便花錢紮龍也不一定能買到水。可由於體制等多方原因,給紮龍注水卻沒人埋單。
賈競波:蘆葦被燒影響生態系統
賈競波,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資源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可不要小看那紮龍蘆葦』,紮龍濕地做為一個大生態系統,牽一發動全身。從理論上講,紮龍濕地自然保護區內的一草一木,都不能動,哪怕是微小變化,都會破壞那裡的生態綜合平衡和生物多樣性的生存環境。』賈競波說。
他認為,在紮龍保護區,蘆葦就是濕地中的天然森林,具有涵養水源、淨化水質、增值濕地泥炭植被、調節氣候等生態功能。濕地的生態功能價值遠遠大於濕地出產的蘆葦、草、魚等價值的幾十倍。目前紮龍濕地水量減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自身蓄水功能下降,由於荒火和過采蘆葦,使蘆葦沼澤在漫長的冬季裡存不住雪,造成冰凍缺氧,魚蝦難以生存。魚蝦產量下降,使水禽及丹頂鶴的食物鏈遭破壞。蘆葦沼澤乾涸退化,致使大面積蘆葦塘縮減,加上蘆葦資源的無序開發,紮龍濕地不堪重負。賈競波還建議,對於紮龍濕地的蘆葦能不能效仿實施天然森林資源保護工程那樣保護性開發,既讓葦農有飯吃,又讓濕地生態功能恢復。
葉平:生態有償供水刻不容緩
葉平,哈爾濱工業大學環境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2003年8月,葉平曾經帶領學生到紮龍濕地對紮龍濕地補水情況進行專題調查。通過此次調查葉平對紮龍濕地如何建立長效補水機制提出了建議。
『從大氣環流和生態環境總體發展趨勢上看,紮龍濕地靠老天供水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紮龍濕地長效補水必須走有償供水的道路,只有這條道路纔是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葉平獲悉,從2001年秋季至今,有關部門已為紮龍濕地補水3.5億立方米。
葉平認為,一方面,紮龍濕地的自然水已經受到上游地區經濟發展所需水源的攔截,這是地方『政策性』用水,導致紮龍水源不足。另一方面,靠工程的方法引嫩江水到濕地是投入活勞動,體現為水資源,這種水資源的效益有兩個方面,一是生態環境效益,即解決紮龍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的生態存在問題,這是共益性的效益,應當由國家出錢;二是有了水就有魚,就有蘆葦,當地的居民發展葦業和漁業有經濟收益,理應從收益中拿出約1/40至1/80交納水資源費。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要明確水權的概念,這方面要開展進一步的科學研究。其次就是要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籌下,建立一個以紮龍濕地管理局、『中引』和周邊社區三家為主組成的聯合機構,即紮龍濕地有償供水協調委員會。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指導下,商定長效供水的一系列有關事宜。有償供水不是一個新鮮事物,但是對濕地進行生態有償供水卻是一個新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