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花了3600元只住3天房 租房警惕『二房東』
2005-04-03 06:00:4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宋平 慕海燕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4月3日電日前從外地來哈打工的孫某看到一則租房廣告,經聯系他從房主黃永柱處以每月300元的租金租下了道裡區建化街的一處一屋一廚住房。當時租房時,黃永柱帶著孫某看了住房,並向他出示了此房的產權證和黃的駕駛證,黃稱自己的身份證丟了,正在補辦。孫某對房子非常滿意,兩人當天便簽訂了租房協議,孫付給黃一年的租金3600元,當天孫便住進了建化街的房子中。

  可是孫某沒想到,兩天後的中午突然有人敲門,一中年男子稱他是此房的房主,來找黃某要租金。原來這處住房是中年男子李某的,四天前他以每月400元租金將房子租給黃永柱。當時黃付了200元定金拿走了鑰匙,稱三天後送來全年的租金。三天後李某見黃沒找他,便主動來找黃。孫某這纔知道自己被騙了,3600元錢只租了三天房。

  幾天後,道裡警方將黃永柱抓獲。原來黃永柱只是個假名,他姓楊。楊某交代,他看到李某打出的租房廣告,便找做假證的做了一個假的駕駛證,利用假駕駛證與李某簽訂租房協議,支付200元定金拿到鑰匙後,他又做了一個假房屋產權證,然後轉手將此房租給了孫某,騙取一年租金3600元。

  租房應到派出所登記

  記者從我市公安機關了解到,雖然房子是自己的,但租房可並不只是自己的事。按有關規定,房主在與租房者簽訂了租房協議後,就應到房產所在派出所與警方簽訂《房屋租賃治安合同》,並辦理《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治安許可證』房主和租房戶分別執正副本。警方在掌握了出租房屋信息後,會定期對所出租房屋和租房者進行檢查管理。據康安路派出所民警張萬金介紹,他們就曾在出租的民宅中發現過逃犯隱匿、法輪功聚會等違法現象。按照1995年公安部下發的『24號令』中相關規定:對於出租民宅後,房主未到公安機關備案者,公安機關將處於月租金5倍到10倍的罰款。

  記者從上述這起案件偵破機關道裡區康安路派出所了解到,如果當初李某將房子租給楊某後,能夠按有關規定到派出所登記備案並辦理有關手續,民警便會幫助李某識別楊的身份及證件的真偽,自然就不會出現他的房子被『二房東』轉租的後果。同樣,如果幾天後楊某將房子轉租給孫某時,孫某也能到當地派出所核實一下,自然也不會被詐騙3600元錢。據警方統計,雖然房屋租賃需到派出所簽治安合同的規定已實行近10年,但主動辦理相關手續的房主不足租房人的5%,其實這個手續並不復雜,費用也只有每年10元錢,可就是一個『怕麻煩』讓很多楊某這樣的『二房東』鑽了空子。

  相關管理不只公安一家

  近日記者走訪了道裡區民安小區、地德裡小區、安國街,道外區長春街、保障街等處的十餘家房屋中介。當記者稱有房屋要出租時,對方只是詳細記下所租房屋的地址、大小、樓層、朝向等和記者的聯系方法,竟沒有一家中介要求記者出示產權證。當記者以租房者的身份登記時,中介也只是記錄租房的要求和聯系方法,有兩家中介要求出示身份證,記者以沒帶為由搪塞,並未被拒絕。據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講,防止『二房東』轉租,房屋中介應該給把好第一道關,但目前中介機構只登記不把關,給很多不法分子創造了機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其實對於房屋出租的管理不只公安機關一家,按有關規定租賃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前,應到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登記,通過管理部門的微機查詢,可以幫助承租方確認房主提供的產權證的真偽。但目前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的現狀與公安機關類似,租賃雙方很少到管理部門登記查詢。

  對於『二房東』轉租詐騙的現象,各方管理人員建議在加大房屋租賃相關法規宣傳的同時,還應對房屋中介不把關、房主租房不登記等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完善,使產權人、中介機構、和承租人三方都提高意識,自覺接受管理,纔能有效遏制騙租事件的發生。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