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4月4日電 看了幾份訴狀,讀了幾本法律書籍,就以『律師』身份自居。兩年來,馮金玉冒充律師,以給他人代理債務官司、辦理房產證等為名,詐騙作案29起,涉案金額達4萬餘元。近日,馮金玉被齊齊哈爾市警方抓獲。
42歲的馮金玉在齊齊哈爾市龍沙區人民法院附近開了一家打字復印社。每次有人來復印訴狀,他總要多印出一套,自己揣摩,並買來法律書籍學習。起初他幫助打官司的人寫一些簡單的訴狀,收點手續費。2002年以後,他乾脆在復印社門窗上貼上『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的字樣,並自稱是『律師』,能代理案件。
2004年1月,一名王姓男子上門諮詢有關債務官司的問題。馮金玉承諾能為其討回債務,但得交4000元代理費。錢到手後,馮金玉開始以種種借口推脫,同時將4000元錢全部揮霍。2月,馮金玉認識了韓某,韓某問他能否幫助批一個地號,馮金玉滿口答應,並假惺惺去看韓某所要批的地,從韓某手裡騙得3450元錢。
今年3月22日,警方經蹲守在五福小區將其抓獲。
責任編輯: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