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4日電 宋刻非和徐曉華夫婦倆都是下崗工人,在巴彥縣興隆鎮開了一個小飯店維持生活,可飯店開了8年不僅沒賺到錢,夫婦倆連住的房子都賠進去了。2004年秋天,無法維持的小飯店關門,老板宋刻非拿著村委會、法院等單位所欠的5萬餘元飯費的白條子開始了討債路,至今只要回了1900元。
盡管開了8年飯店,但宋刻非並不富裕。據宋刻非講,1997年,宋刻非夫婦下崗後在親友的幫助下在興隆鎮開了一家小飯店,開始時生意紅火,但經常來吃飯的村委會、法院等部門每次來吃飯只是簽單,不付現金,隨著白條子越來越多,飯店開始無法維持日常經營,後來連購買原材料的錢都要在外面賒欠,時常有人上門討債。
2004年,小飯店實在經營不下去了,不得不倒閉,他和妻子以及兩個殘疾孩子居住的房子也被迫抵債,四口人寄住在親戚家裡。飯店倒閉後,討債成了宋刻非日常的工作。最大的一個欠債戶自1998年起拖欠宋刻非飯費合計2萬餘元,宋刻非多次去討債,可一直沒有任何結果。
宋刻非的飯店經營紅火時,中興村和安樂村村委會的人也經常光顧這裡。3月29日,記者在興隆鎮鎮政府農村經濟賬目管理中心看到,中興村的賬目上顯示欠宋刻非家裡10900元錢,村裡的會計表示,村裡現在沒有錢,什麼時候能還錢不知道。
提起欠飯費一事,有人提議宋刻非去法院起訴。宋刻非說,興隆法庭也欠飯費呀,怎麼告啊?當記者於今年3月末前去采訪時,興隆法庭的丁庭長表示,欠飯費是前幾任領導的事情,他沒辦法處理。當巴彥縣法院領導在得知興隆法庭欠錢一事後,責令法庭當天就將所欠1900元飯費還給了宋刻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