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6日電 5日上午,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旁聽人員座談會,來自哈爾濱、伊春、雙鴨山等城市的20位市民與供熱企業、物業公司的代表一起,熱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草案修改稿)》,供需雙方各抒己見,在焦點問題上充分交流了意見。
16℃不是合格產品
有市民代表認為,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中『其他時間不得低於16℃』的規定,違背國家建設部室溫18℃的規定,建議室溫就定為18℃。
物業管理公司代表表示,室溫上下浮動兩攝氏度屬正常,現在弱勢群體熱費補償款遲遲不到位,企業能維持供暖已經克服了很多困難。
計費面積不能模棱兩可
有市民代表建議,條例第三十條在熱費計收面積上仍采用按房屋使用面積或建築面積兩種方法收費,規定不能模棱兩可,應統一實行按使用面積計收熱費。
停熱應交熱能損耗補償費嗎?
有市民代表認為,停熱用戶要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只保護了供熱單位的利益。個人停止用熱都是有理由的,有的居民家分戶供暖後室溫也不達標,因供熱單位服務不好,造成用熱人停止用熱,還要向供熱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熱能損耗補償費是不合理的。
此外,有市民代表建議,應對條例第二十三條進行修改,因停止用熱造成其他用戶不能正常用熱,造成設施損害後果的不得停熱。
呼吁建立供熱社會保障機制
許多市民代表認為,供暖矛盾說到底是一個『錢』字,下崗職工、弱勢群體需要用熱救助。對單位陳欠的包燒費由職工償還的做法大家意見很大,政府應從稅收中拿出部分資金,用於補償陳欠或救助困難家庭買熱。建議人大呼吁政府盡快建立供熱社會保障機制。
供熱企業代表也希望建立供熱社會保障機制,建議政府控制煤價,並解決熱費價格不變,企業難以運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