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7日電 哈爾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近日出臺了《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今年開始,市、區、縣(市)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新進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堅持『凡進必考』。首批72個事業單位228個職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25名工作人員,報名於本月9日至11日在哈爾濱市中高級人纔市場(地段街10號)進行。
據介紹,同國家公務員招考相比,事業單位招聘對象年齡有所放寬,考試中專業測試和崗位技能在總成績中所佔的比重加大,考試招聘的周期縮短,更加注重發揮用人單位的作用和積極性。
特殊崗位人員可簡化招考程序
據規定,市、區、縣(市)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新進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都要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統一組織、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原則,堅持『凡進必考』,在編制限額和增人計劃指標內,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市直及各委、辦、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區、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在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指導、監督下參照本辦法自行組織實施,也可隨同全市統一安排進行。國家、省、市政策性安置的人員、專業特殊難以形成競爭的人員、特殊崗位需要作專門測試的人員,可簡化招聘考試程序。
報考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在職人員和社會非在職人員、應屆畢業生、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均可報考,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報考管理職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報考專業技術職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特殊需要的專業技術職位年齡可適當放寬。除符合上述基本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用人單位限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包括學歷學位、專業、政治面貌、專業技術職稱以及擬聘職位要求具備的能力素質等)。
按聘用職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據規定,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測試和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總分為100分,也可根據用人單位和職位需要簡化筆試內容。專業測試內容為報考專業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素質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和專業測試後按總分多少依次排序,一般情況下按聘用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試用期半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面試成績以百分計,低於60分者不予聘用。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專業技術崗位,可適當增加專業成績的比重。考核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考核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每年組織兩次招考,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隨時組織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