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經濟·旅游  >  經濟
搜 索
記者連線外地城管部門 兄弟城市咋治『瘋狂殘土車』
2005-04-09 14:14:40 來源:  作者:王建威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4月9日電 原有問題上世紀90年代初期,深圳市城市建設步伐加快,渣土拉運市場污染環境的問題日益突出。深圳市掛外地牌照的渣土車數以千計。這些車輛闖紅燈、超高裝載、沿街撒落,遵守法規意識十分淡薄。當時,市環衛處兼管渣土運輸,管理隊伍力量不集中、責任不明確,並且缺乏執法依據,殘土拉運車輛污染環境現象改觀不大。

  治理措施2000年,深圳市專門成立了市渣土排放辦公室,人員隸屬於市城管局。全市6個區也成立了渣土辦。市、區渣土管理專業隊伍增加到近500人。市財政投入資金300多萬元,為渣土辦配備了100多輛執法用車,以及反光背心、專用設備等。同時,深圳市對這支專業隊伍賦予了相應的執法權力。在深圳市《市容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渣土辦執法人員有權對拉運渣土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其違規行為有權進行處罰。對拒絕檢查的、違反規定屢教不改的,渣土辦執法人員有權對車輛予以查扣。

  從2003年起,深圳市全面推行了拉運渣土車輛密閉加蓋。2003年初,市政府發布通告,要求進入市區的拉運渣土車輛全部實行密閉加蓋,否則,交警部門不予發放渣土運輸准運證。2004年6月23日,經市人大通過後,深圳市將拉運渣土車必須密閉加蓋的規定,補充到《市容管理條例》中,使這項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道路。法規的完善,為渣土辦執法人員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據,僅在去年,渣土辦對違規車輛罰款就達100多萬元。

  目前情況隨著密閉加蓋措施的出臺,無論本地、外地牌照,沒有密閉加蓋的車輛一律退出渣土拉運市場。這一『硬件』使那些車況不好、不守法規的車輛在市場上銷聲匿跡了,殘土拉運行業有了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

  原有問題1990年前後,廣州市渣土運輸漏撒污染街路現象極其嚴重,僅廣州大道每天就可清出渣土餘泥20餘車。市民對此頻頻投訴,稱之為『廣州一大公害』。當時,廣州市渣土拉運車數量達2000多輛。

  治理措施為從根本上解決建築渣土污染環境問題,廣州市多年來通過完善立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1990年市政府頒布了《廣州市餘泥渣土管理暫行辦法》。此後又針對不斷出現的新問題,先後發布了3個管理通告。1999年10月1日,《廣州市餘泥渣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經多年治理,廣州市渣土車污染街路現象基本根除。

  《條例》對渣土排放中的各種不法行為,制定了詳細的罰則。其中包括,不辦理排放證或受納證而排放或受納餘泥渣土的,責令其停止施工,補辦手續。並按已排放或受納數量對建設單位或個人處以每立方米50元罰款。在建築工地以外擅自堆放餘泥渣土,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工程竣工交付建設單位之前,餘泥渣土未清理完畢的,對施工單位按每立方米處以50元罰款。將生活垃圾和餘泥渣土混合排放和回填的,對當事人按每車次處以200元罰款。餘泥渣土倒卸在非指定受納場的,對車主按每車次處以200元罰款。擅自關閉受納場,拒絕受納餘泥渣土的,對受納者按拒絕受納每車次處以200元罰款。不辦理准運手續的,對車主按每車次處以200元罰款。

  運輸餘泥渣土的車輛無專用車輛標志牌的,對車主按每車次處以2000元罰款。僱請無環境衛生服務資質合格證書的單位運輸餘泥渣土的,對僱主按每車次處以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工整頓。涂改、偽造、轉借、租賃、買賣專用車輛標志牌、排放證、受納證的,除沒收證件外,對使用者按每證處以2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亂倒卸餘泥渣土的,除責令限期清除外,對車主按每車次處以10000元罰款;運輸過程漏撒造成污染的,除責令限期清除外,按實際漏撒面積每平方米處以50元罰款;逾期不清除或清除不乾淨的,由實施行政處罰部門委托他人清除,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有了法規對渣土車輛違規行為的硬約束,管理力度也隨之強化。全市僅在實施密閉加蓋的2001年,就有1300多輛翻斗車按規定進行了改裝,為減少渣土撒落污染奠定了堅實基礎。這一措施,使那些來自全國各地的不合格翻斗車,被擋在了廣州市渣土拉運市場大門外,法制化極大地推動了市場的規范化。

  此外,廣州市堅持不斷完善渣土車管理手段。從今年4月6日起,全市開始換發錄有密碼的IC卡式建築垃圾准運證。IC卡式准運證由專業的IC卡公司特制,難以偽造,渣土管理部門可通過讀卡器檢查證件真偽,有效遏制假牌車、克隆車的現象。另外,IC卡還可以記錄對應車輛的違章情況,車輛一旦違章,如污染馬路等,管理部門可以在對應IC卡上扣分,准運證內的分扣完,准運證將失效,必須接受餘泥管理部門處理後,纔能重新啟用。新的IC卡式建築垃圾准運證包括了正證和副證,正證是一張帶有芯片PVC材料的證件,記錄了運輸單位基本信息和准運證副證的信息;准運證副證是一張A4紙大小的證件,包括了運輸公司、排放工地、受納地點、運輸路線等信息。已領取准運證正證的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可以直接向餘泥管理部門或通過互聯網全天候辦理准運證副證。

  目前情況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使廣州市渣土污染問題得到根治。

  原有問題上世紀90年代初期,長春市建築殘土拉運市場的混亂程度,比哈爾濱要嚴重得多。全市沒有管理殘土車專門機構,市場處於無序狀態,一處建築工地開工,幾條街髒亂不堪現象屢見不鮮。

  治理措施1997年,長春市為解決日益嚴重的殘土車污染問題,專門下達了市政府令。其中規定,對殘土車實行專項管理,環衛處為主管部門。殘土拉運之前,建築工地及運輸車隊必須到主管部門審批,確定行車路線、拉運時間、消納場所。在長春市周邊低窪地帶,確定了7處殘土消納場所。此後,殘土車沿街撒落、超高裝載等現象有所改觀。

  為徹底根除殘土車對環境的污染,長春市在2004年春季下發了市政府文件,要求市內營運的殘土拉運車輛實行密閉化改裝,否則不准上路拉運殘土。規定出臺後,有人以該規定與行政許可有關法規相抵觸為由,要求廢止這份文件。長春市政府有關領導認為,對殘土車實行密閉加蓋,對解決環境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據此,他們頂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堅持繼續實施文件精神,推進密閉加蓋工作繼續實行。

  推進密閉加蓋工作遇到阻力,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也遇到了重重壓力。由於改裝加蓋工作進展不一,執法人員在處罰那些沒有按規定改裝的車輛時,挨罵、挨白眼是家常便飯,有些執法者甚至被車主、司機毆打。種種信息反饋到市裡後,有關領導態度堅決:不管遇到多大阻力,下發的文件依然有效,改裝工作必須繼續推進。一年多來,盡管全市500多臺拉運殘土車輛只有150多輛進行了改裝,但長春市環衛、交警、行政執法等部門仍在密切配合,克服重重困難繼續推進改裝加蓋工作。

  目前情況改裝加蓋車的數量雖然不甚理想,但對改善衛生環境卻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目前,長春市上下仍在以不屈不撓的精神,繼續艱難地實施著改裝加蓋工程。

  原有問題2002年之前,成都市共有拉運殘土車輛300多輛。由於沒有相應的法規制約,殘土車管理無序狀況非常嚴重。殘土車無論白天、夜晚,沿街撒落、隨意行駛,對城市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殘土撒落嚴重時,成都市環衛工人每天從街路上清掃出的建築垃圾達五六十立方米。

  治理措施2002年1月17日,成都市通過人大立法,出臺了《成都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之後,根據實際運行中遇到的問題,成都市環衛部門又制定了《規定》的實施細則。要求產生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開工前15日內,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許可證》或《房屋結構裝修安全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和產生建築垃圾數量、種類及建築垃圾處置計劃等資料,辦理《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現場出入口進行硬鋪裝,並要派專人在工地周圍負責環境衛生清掃,防止建築垃圾擴散污染周圍環境衛生。從事道路或管線施工的,必須將施工區域有效隔離,防止建築垃圾擴散污染道路。

  針對殘土車超高、撒落問題,從2002年起,成都市對市區三環內車輛全部實行加蓋密閉,沒有加蓋的不允許進入三環路以內。同時規定,殘土車輛應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該證不得超期使用,不得租借、轉讓、涂改。

  《成都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施行後,成都市對這項法規的執行非常嚴格,對違規車輛實行重罰,使車主不敢輕易違規拉運。其中包括,運輸建築垃圾的車輛未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的,租借、轉讓、涂改或超期使用《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的,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運輸建築垃圾撒漏的,零星裝修或者維修房屋等產生的建築垃圾亂傾亂倒、亂堆亂放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未實行密閉運輸的,由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殘土車亂傾倒建築垃圾、撒漏垃圾大面積污染道路的,限期清除污染,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污染特別嚴重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在實施重罰的基礎上,成都市又於2002年專門成立了渣土協會,以加強行業自律。全市現有拉運渣土車輛400多輛,均加入到渣土協會。無論是運輸專業公司管理的車隊,還是個體車輛,只有在取得渣土協會會員資格後,纔能從政府管理部門領取營運證書。日常管理中,渣土協會的作用主要是:一方面,經常派人到各建築工地、沿途道路巡視,檢查殘土車的車容車貌,以及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運營。對有違規行為的殘土車車主,進行訓誡教育,並向執法部門反映情況。另一方面,對經常違反規定拉運的殘土車,渣土協會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其持有的營運證書自然作廢,使其退出殘土拉運市場。

  目前情況實行重罰,加上渣土協會的自律,使成都市過去存在的超高裝載、沿街撒土現象減少了90%以上。

  市場准入嚴格執罰

  原有問題1995年,隨著大連市基建項目逐漸增多,全市拉運殘土車輛發展到了近300臺。當時,拉運殘土的翻斗車以國有、集體企業所有為主,個體車輛佔10%左右,形成了激烈競爭的態勢,進而出現了超高裝載、沿街撒落、超速行駛等現象,開一處工地髒幾條街的現象比比皆是。

  治理措施這個時期,大連市環衛處也經常深入工地、交通要道檢查、堵截,對污染環境的殘土車進行管理。但由於處於無法可依狀態,這些車輛不服從管理,我行我素,管理部門毫無辦法,老百姓對此罵聲不斷,新聞媒體也頻頻曝光。

  1997年,為改變殘土車管理無序狀態,大連市城建局牽頭,與市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聯合下發了通告,對拉運殘土車輛市場全面規范。主要內容是,拉運殘土車輛實行市場准入制度,必須首先到城建部門申請登記,得到准運資格證後方可攬活兒。在營運中,拉運車輛需到環衛部門登記報批,確定拉運的起點、途經路線、終點(消納場地),每天營運起止時間、該項工程殘土拉運所用時間。

  同時,重點在控制殘土車超高裝載上下功夫。市政府明確規定,車輛裝載的殘土必須低於車輛大廂板20厘米,且必須苫蓋。對違反這項規定的,實行重罰。建築工地除必須嚴密圍擋外,出入口必須做不少於10米長的混凝土硬鋪裝,拉運殘土車輛必須在出工地進行清洗。市環衛處在每個工地派專人晝夜值班,嚴格看管,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堅決不准開出工地。

  對建築工地出現違規情況,又不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情節嚴重者予以停工整頓。運輸車輛如果違規,司機要被罰款100元,由交警部門對其扣罰兩分,一年內累計扣罰12分的,駕駛執照將被吊銷。同時,殘土車所在車隊要寫出書面檢查。下一年度車隊到城管局辦理審批手續時,要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是否保留其經營資質。問題最嚴重的車隊,要被停業整頓,不予核發准運證。

  目前情況幾年來,大連市始終沒有像外地那樣實施殘土車密閉加蓋,但由於城管、交警、環保等各部門通力合作,共同上路設卡堵截、檢查殘土車,嚴格執法,從嚴執罰,殘土拉運市場管理井然有序。拉運殘土車輛的守法意識明顯增強,過去普遍存在的工地污染周邊環境、殘土車沿街撒落現象急劇減少。

  原有問題沿街撒落、亂卸殘土、超速行駛、猛闖紅燈,殘土拉運車輛問題曾是沈陽市城市管理的多年頑疾。尤其在2002年以後,部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後,有關執法部門只罰款不管理,致使街路環境遭受嚴重破壞,引起沈陽市市民的強烈不滿,媒體曝光接連不斷。

  治理措施]這種情況下,沈陽市主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召集市城市建設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研究並發布了整治殘土拉運車輛的通告,要求施工工地辦理殘土排放手續,指定行車路線及傾卸場所;對拉運車輛實施資質認定,辦理准行證;對超高、超載、沿街撒落、偷卸殘土的拉運車輛予以重罰,每臺車最高罰額1萬元。此後,相關管理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徹夜對建築工地和殘土車輛進行檢查,實施專項打擊。

  檢查中,不少殘土拉運車輛車主不服從處罰,被交警部門扣留車輛並拖至指定停車場。2003年,沈陽市3000多臺殘土車中,有1200多臺次受過扣車處罰。這期間,部分被扣殘土車輛仗著門子硬,拒絕交納每車高達萬元的罰款,嚴重阻礙了殘土車輛專項整治行動。沈陽市主要領導得知情況,親自找到沈陽市法院執行庭,作出被扣車輛15天內不交罰款,法院出面拍賣被扣車輛的決定。很快,頂著不交罰款的車主們紛紛交納了罰款。

  整治行動中,聯合執法部門還為違規車主和司機舉辦了學習班,每周一期,每期50人左右。在學習班內,車主和司機要學習相關法規,參觀殘土車肇事傷人現場圖片展。到學習結束時,每個人都要寫下學習心得,及今後遵紀守法的保證書。

  經過強力專項整治,沈陽市殘土拉運混亂情況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沈陽市的有關部門也發現,在如此整治力度下,仍有個別車輛在超高、超載、亂撒殘土。去年3月,借鑒外地先進城市經驗,沈陽市有關方面又發出通告,要求沈陽市所有拉運基建殘土砂石車輛,在當年10月前必須安裝密閉裝置限載。

  由於殘土車安裝密閉裝置,每臺車改裝成本需1萬元。開始時,車主們普遍存在觀望心態。但很快,在有關部門強力督促下,許多車主認可了政府的整治決心,開始陸續主動要求加裝密閉裝置。當年10月限期過後,加裝密閉裝置殘土車輛1200多臺,現在數量已達到了1800多臺,並仍以每天改裝20臺速度在推進。

  目前情況隨著密閉運輸車輛越來越多,再加上管理制度和處罰措施到位,目前沈陽市『瘋狂殘土車』頑疾基本解決,市民對此普遍感到滿意。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