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20日電 近來,記者在調查走訪中發現,哈爾濱市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無序現象日漸嚴重,戶外廣告的規范管理已經迫在眉睫。
『擎天柱』好危險
在火車站廣場、博物館廣場、秋林商業中心區、哈一百商業區等城市重要區域,戶外廣告呈面狀分布,沿主乾道大直街、中山路、機場路及出城口等區域則呈線狀分布。記者發現,這些戶外廣告有的采用單立柱支橕,猶如『擎天柱』,高度一般14至18米,立柱頂部安裝矩形雙面或三面廣告牌,每個單面面積都在96平方米到108平方米,整體造型呈『頭大腳小』狀,看上去很險;有的設置在位置比較突出的高層建築頂部或牆面,面積較大,形狀一般根據樓形走勢而定;有的一根燈柱,竟安了三塊廣告,與相鄰的紅綠燈相距不足一米。除了『擎天柱』廣告外,在高架橋橋體上設置的橋體廣告、道路兩側的路燈杆上設置的燈箱廣告、以道路隔離帶為載體的欄體廣告以及公交站廊、電子屏廣告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
有『出生證』的不到一成
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市區內共有各類廣告5500多處,其中大型『擎天柱』式戶外廣告75處,街道兩側人行道上的立式『蒼蠅拍』廣告455個,樓體廣告670塊,橋體廣告52塊,電子顯示屏268個,在近200條街路上部分廣告商利用線杆、燈杆設置燈箱(對旗)廣告3400多塊,公交候車站廊廣告476座。
有關人士介紹,自2002年6月4日後,哈市規劃等有關部門已停止戶外廣告的審批。經過調查統計,這些廣告審批手續較全的僅320塊,約佔戶外廣告總量的6%%;沒有審批手續佔總量的65%%;審批手續不全的約佔總量的29%%。戶外廣告『婆家』多
按《哈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規定,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戶外廣告登記,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並監督實施,其中,市規劃部門負責辦理規劃道路紅線外的廣告設置審批手續;市城管(市政公用)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負責辦理規劃道路紅線內廣告設置審批手續;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園林綠地控制地帶廣告設置審批手續;市水利或市政公用部門負責辦理江河道和堤防控制地帶廣告設置審批手續;市環保部門負責辦理有噪聲、震動、電磁波輻射的電子、聲響等廣告設置審批手續等等。
缺乏統一規劃
記者了解到,目前,哈市沒有經市政府批准的可遵循的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哪些街路、哪些重點景觀周邊等不宜設置廣告,哪些街路應設置什麼樣的戶外廣告都沒有規定。商業廣告鋪天蓋地,顯得過度密集,而《條例》中對廣告設置的數量和密度也沒有規定。因此,商家隨意設置,影響行車視線,有的設置在交通標識前,有的個別杆體上設有四種廣告。根據交警門提供的數據,嚴重影響交通標識的戶外廣告有150多處。
整改初見成效
目前,哈市城管部門已開始對一類街路和20座橋體廣告進行整治,共整治了120餘條一類街路的三千餘處廣告。上半年,還將集中一段時間對禁設廣告區內的廣告和影響市政公用設施、妨礙市民生活等各類不規范廣告及施工期已完成的臨時工地廣告全部拆除,對設置地點合理、內容健康、有審批手續但形式與周圍環境不協調,或在同一區域內廣告設置過密、畫面破損等廣告進行進一步整改。本報記者呂瑛圖為橫七豎八的廣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