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4月25日電 哈爾濱日報發表《誰來監督『拍賣槌』的公道》一文,引起了社會各界關注。哈爾濱一業內人士給記者打來電話,告訴記者拍賣行是怎麼樣把相中的拍賣物變成囊中之物的。
『四招』搞定相中的拍賣物
邵總從事拍賣行業十幾年,對拍賣業的內幕了如指掌。他說,拍賣公司一旦遇到有利可圖的拍賣物,就想辦法自己買下,截留相中拍賣物有四種招法:
第一招:淡化宣傳,盡量讓人們不關注。《拍賣法》規定,拍賣必須在媒體發布公告。有的拍賣行一旦相中拍賣物,就會淡化宣傳。在2×3厘米的廣告欄中,塞進了近400字的拍賣內容,小7號字,想看清內容得用放大鏡。再就是選擇發行量小的媒體發布拍賣公告。這樣做除省錢外,關鍵是不讓人關注。
第二招:拖延看樣時間,不讓競買人知情。一拍賣行拍賣呼蘭區幾處房產,我的一位朋友給這家拍賣行打了許多次電話,要看房產展樣,工作人員總是說『過兩天再說』,直到拖過了展樣時間,競買人也沒看到展樣的房子。
第三招:聲稱撤拍,讓競買人無法參與。臨近拍賣時,拍賣公司聲稱原被告和解或聲稱拍賣物有爭議,委托方要求撤拍了。其中許多是拍賣公司制造的假撤拍,實際上是低價賣給了熟人,還有的自己留下了。
第四招:人為制造流拍,壓低拍賣價。根據有關規定,標的物第一次拍賣時,法院確定的起拍價不得低於評估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流拍,可撤銷拍賣委托進行重新評估。可有的拍賣公司為了低價買到拍賣物,告訴委托方流拍了,要求降價評估,最後以低價買到手。記者追蹤違規拍賣
按著邵總提供拍賣行違規操作的手法,記者逐一調查核實,發現拍賣行發布拍賣公告後其中的『貓膩』。
前不久,省旭生拍賣有限公司發布拍賣房產公告,展樣時間為4月11日至14日。展樣當天記者給該拍賣行打電話要看道外區宇軒花園小區房子,工作人員讓記者留下電話等通知,13日打電話對方讓記者14日到小區門口集合統一看房。14日記者在現場沒有找到拍賣行的人,打電話詢問,答復改在16日看房。16、17日打電話無人接電聽,19日再打電話,工作人員稱那處房子有人已交了錢。記者問,沒到拍賣時間怎麼有人先交款了?對方稱人家看好了就交錢了唄。
另一拍賣公司在媒體上發布拍賣開發區一處住房,記者多次給其打電話要看展樣,工作人員稱,該處房產委托方沒給鑰匙,看不了。拍賣前一天,記者打電話問,明天就拍賣了不看展樣還能拍賣嗎?對方稱,那就不拍了。後來記者從委托方了解到,評估價近20萬的住房,競以10萬元左右的價格拍賣了。委托拍賣方的領導無奈地說:『我們也認為房子拍賣的太低了,但我們無法左右。』
省方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呂林應說,我國現行的《拍賣法》明確規定拍賣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我市拍賣業中存在的淡化宣傳、拖延看樣、人為制造流拍等問題,屬違背《拍賣法》的不公平交易行為,由此引發人們對拍賣公正的質疑是正常的。《拍賣法》是規范拍賣市場的法律,宣傳、執行好《拍賣法》是避免發生內部交易、低價交易的法律保障,有關部門應當以此規范拍賣業的行為,同時,拍賣行為應當受到社會的監督,樹立起拍賣業公開、公平、公正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