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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購物要理智 商家促銷招數內幕大揭底
2005-04-27 15:31:3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郭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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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4月27日電 『五一』長假就要來臨,哈爾濱市各大商場名目繁多的打折、有禮相送,讓許多消費者看花了眼。隨著節日臨近,各大商場中新品上架、舊貨打折,外加豐富多彩的促銷活動,讓市民忍不住掏腰包。然而,要提醒市民的是在長假中購物要理智,要認清各種優惠是『餡餅』還是陷阱。

  面對花樣繁多的促銷誘惑,消費者是否買賬?記者隨機采訪了哈市一些消費者。在被采訪的10個人中,有5人認為,長假期間購物休閑是放松身心的好辦法,而且長假期間又有很多優惠,集中購物應該是很劃算的。有2人認為,一些商場在節日期間贈送的優惠券,在使用時限定范圍,讓人覺得優惠券好像是雞肋。另外3人認為,長假期間不想加入購物大軍。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五一』長假來臨,哈市各大商場都是送優惠券、折讓、開獎、贈送禮品,這些誘人的廣告似乎是天上掉餡餅,但優惠券使用范圍的限制、不能化零為整,不找零等種種限制讓消費者意識到,優惠券並不是免費的午餐,要想真從這些促銷手段中得到實惠並不容易。市民在節日購物時,要小心常見的四種促銷術。

  促銷術之一:返券誘你上鉤

  所謂的『返券』,就是商家放長線釣大魚。『買100送30』等促銷活動,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講已經見多不怪。消費者拿到了返券,也就等於掉進了商家設置的連環消費的『陷阱』。當消費者購物後拿到一大把購物券後,卻發現一些櫃臺上到處寫著『本櫃臺恕不參加返券活動』之類的話。其實,商家就是讓這種活動不斷刺激消費者的欲望,使其走進商場設置的循環購物圈套。

  促銷術之二:劣質品當獎品

  有些商家在有獎促銷活動中,用殘次品、劣質品、將要過保質期的產品當獎品,贈送給顧客,同時聲明獎品是無償贈送的,出現質量問題概不負責。有的小商場甚至乾脆把過期食品或假冒產品、三無產品混在獎品中變相銷售。而消費者在使用這些獎品時,常常因質量問題造成煩惱甚至遭受人身傷害。

  促銷術之三:

  商家擁有最終解釋權

  所謂的最終解釋權其實是商家最後的法寶。無論是商場打折、降價、返券,還是飯店推出的優惠券,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的字樣。哈市某商場銷售部的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很多飯店餐館在促銷廣告中說『節日期間一律5折』,其實並不是這樣,當消費者結賬時卻發現並未按5折計算。服務員解釋說,海鮮、酒水不參加活動,並指著廣告下面一行小字,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

  促銷術之四:商家的免費『陷阱』

  商家打出的所謂的『免費』,其實就是商家請客,顧客掏錢。近兩年,為了促銷一些商家搞出免費品嘗、免費試用、免費拍照等,這是精明的商家又一促銷術。其實,消費者一旦進入了商家設定好的免費程序,常常會難以自拔,這個程序的終端大多仍是有價消費。比如免費照相,消費者往往被告知照片的底片不能拿走,版權屬於經營者,要拿底片,還得拿錢來。

  溫馨提示:切忌衝動購物

  采訪中,一位律師告訴記者,商家不正當的促銷方式涉及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侵害,商家的經營策略沒有透明度,使消費者知情權受損,這樣就容易發生糾紛,打起官司就很麻煩,很難說誰贏誰輸。律師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消費前,應先要問清楚促銷的全部內容,而且在了解了商家的促銷手段之後再選擇是否參與這次促銷活動。個別商家熱衷於在節日期間打出清倉、特價、贈券、有獎銷售等招牌,卻隱瞞對消費者不利的商品或活動內容。

  長假期間,市民在消費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原則:慎重選擇消費場所,到證件齊全且信譽良好的商場進行消費;詳細諮詢促銷活動細則後,再選擇消費;仔細查驗商品的合格證明、生產廠家、廠址以及生產日期等標識;保留消費憑據,發票上應有消費項目、價格、數量等內容;了解糾紛解決渠道,一旦合法權益受損,及時向工商機關和相關部門申訴。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