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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藥名 價翻百餘倍 捏造的假藥何以賣進大醫院?
2005-05-09 05:02:0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董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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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9日電 在一般人看來,藥品不是地攤貨,即使造假也該是仿冒名廠、名牌產品,起碼也要假冒一種人們都熟悉的藥品纔可能賣得出去。但是,在省藥品稽查總隊與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聯手查處,主犯剛剛受到法律懲處的一起案值42萬餘元的假藥大案中,造假者利用一個不知名藥廠的商標憑空捏造的一種藥品,居然行銷全國,甚至堂而皇之地進入了哈市個別三甲級大醫院。

  今年4月21日,哈市香坊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假劣產品罪,判處主犯張光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已繳納)。此前,各涉案單位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我省藥品監管部門共對全省各涉案單位及人員執行罰款近220萬元。

  假藥行銷全國,案值42萬餘元

  2004年4月23日,省藥品稽查總隊接到湖南省益陽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協查通報,稱該局在檢查市場時發現,標志生產企業為安徽鳳陽某藥業有限公司,批准文號為國藥准字Z34020601的『××康注射液』有可疑之處。經對生產企業核實,證明為假藥,該假藥來源在黑龍江。

  接到情況通報後,省藥品稽查總隊調查發現,安徽鳳陽某藥業有限公司從未生產過『××康注射液』,所謂的『××康』,只是該公司生產的魚腥草注射液所用的注冊商標,造假者冒用該產品的批准文號,憑空捏造出了一種藥品。執法人員查明,『××康注射液』是由省某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

  於是,省藥品稽查人員對這家醫藥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當時在該公司藥品庫房中並未發現『××康注射液』,也未發現有經銷『××康注射液』的記錄。但在財務室,稽查隊員發現壁櫃的夾層有一處破損的地方,竟然裡面有一些財務記賬憑證和發票!

  通過查閱財務賬目及發票,稽查人員發現通過該公司共計銷售『××康注射液』139226支,銷售金額達428766.40元。

  據該公司法人王某交代,與『××康注射液』相關的財務憑證,是原該公司養護員張光傑向王提出要求,而王在沒有向張索要任何藥品相關材料的情況下為其開出的。

  經查,此案是由張光傑伙同親屬張鋒、袁洪慶三人,以黑龍江某醫藥公司的名義與安徽鳳陽某藥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全國銷售總代理合同。張光傑等人以每支0.2元的價格從安徽購進『××康』牌魚腥草注射液後,改換包裝,以注冊商標『××康』作為藥品名稱,盜用原批准文號,並偽造了全套的藥品質量標准、檢驗報告書、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手續,以國藥准字號在全國銷售。但2004年1月張光傑便已離開該公司,不知去向。

  商標變藥名,積壓品變成暢銷貨

  從查獲的賬冊等信息顯示,『××康注射液』在我省涉案單位達16家,其中包括個別的三甲級大醫院。

  為了及時避免假藥可能帶來的人身危害,掌握相關證據,省藥品稽查總隊出動總隊一舉將16家涉案單位的剩餘藥品及相關證據全部扣押。

  同時,省藥品稽查總隊與哈市公安機關配合,開始抓捕犯罪嫌疑人張光傑。據悉,張光傑的住所是其臨時租住的。隨著抓捕工作的不斷深入,張光傑感到已無路可逃,於2004年11月17日投案自首。

  據張光傑供述,2002年9月,他參加了在沈陽召開的全國藥品會議,在會議上他搜集了各藥廠散發的宣傳單,帶回哈市研究什麼藥好賣。2002年底,張光傑和安徽鳳陽某藥業公司簽訂了代理『××康牌魚腥草注射液』的協議,並以每支0.2元的價格購入該藥品38.6萬支。但是,這些『大路貨』好不容易賣出去4000支,還因為臨床醫生不用被全部退回。

  一籌莫展的張光傑開始研究賣藥的『門道』,並最終在安徽省物價局《關於××康注射液價格的通知》上找到了起死回生的妙法:在這份物價文件上,對該藥只稱『××康注射液』,沒有標明『魚腥草』的字樣。於是,張光傑萌生了改換包裝、說明書及小瓶標志,制作假藥『××康注射液』的想法。他將真藥的外包裝去掉,按真藥外包裝的版樣重新制作了外包裝,將原包裝的藥品名稱『魚腥草注射液』改為『××康注射液』,並重新制作了說明書。

  捏造出的『新藥』被他以每支3.56元的價格售出,除哈市一些藥品經營企業及醫院外,還遠銷至我省七臺河、北安及山東、吉林、廣東、湖南、湖北等省份。

  捏造的『新藥』何以橫行醫院?

  雖然這起假藥大案已被徹底破獲,但看似平常的制假售假案件背後的問題卻令人深思。

  該案的『離奇』之處在於,不法分子是用一個並不算知名廠家的一個注冊商標,憑空捏造出一種藥品,結果這樣的藥品居然比它作為一個真正的、療效確切的藥品時旺銷千百倍。

  從涉案單位來看,『××康注射液』的銷售終端幾乎沒有藥品零售企業,都是在醫療機構或那些向醫院銷售藥品的批發企業。采訪過程中一位業內人士說,正常來講,這種證照齊全的假藥進入零售藥店是正常的,因為作為零售藥店來說,他們進藥把關最主要的方法就是『索證』。但是,一種根本就不存在的藥品要進入醫院應該是難於登天的。因為,醫療機構進新藥是要經過醫院藥事委員會討論的,這樣一個藥品雖然有假冒的手續,但其成分究竟是什麼、有什麼藥理作用、臨床效果如何、醫院是否已有同類品種等等,是醫療機構理應考察和討論的,『××康注射液』在醫院應該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但是,這樣一個徹頭徹尾的假藥為什麼能夠橫行醫院呢?

  記者采訪了一些使用過該藥的醫院,有的醫院相關負責人一再強調此事已經受到處理,當時的責任人都『下來了』;有的醫院則一味責怪供貨商『害』了他們,但沒有一家願意正面回答這種『莫須有』的藥是怎樣通過藥事委員會的評審進入醫院的。

  記者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康注射液』尋求代理的廣告,從其內容中似乎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廣告中重點提及了該藥『沒有招標風險,不在招標范圍內』、『給予最大的操作空間』。另據記者了解,在一家曾使用過『××康注射液』的大醫院,10毫昇裝魚腥草注射液的售價只有4.90元,而由魚腥草『變身』而來,只有2毫昇的『××康注射液』當時的售價是29.30元。

  一位曾經上當銷售過該藥的藥品批發商說,這種『真』的假藥能進醫院,純粹的假藥恐怕也不難混進去,如果醫院在藥品把關的問題上不加以改進,其後果不堪設想。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