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2日電(記者張昭) 5月9日,哈爾濱工農小學二年級學生許悅被校園內開出的卡車擠死在學校門柱上。慘禍發生後,引起社會各方關注。專家認為教育監管部門對工農小學校園慘禍負有管理責任。
哈爾濱市教育局常務副局長陳光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是一起不該發生的事,教訓是慘痛的,哈爾濱市教育局負有領導不力的責任。陳光敏說,哈爾濱1999年就出臺了《哈爾濱市小學用地保護條例》、2003年哈爾濱市長石忠信也以市長令的形式明令禁止出租校園。2004年4月,哈爾濱市教育局下發文件明確禁止出租校園做停車場,以確保學生安全。從哈爾濱教育局的檢查情況看,其它區目前沒有出租校園做停車場的現象,道裡區發生這樣的事情,說明道裡區教育局領導重視不夠。
但是,工農小學的上級領導機關道裡區教育局領導拒絕采訪並拒絕就校園慘禍責任問題做出解釋。
10日,在工農小學校園慘禍發生的第二天中午,記者在道裡區政府等到了道裡區教育局張副局長。張副局長以『區裡就該事剛剛成立了聯合調查組,有什麼問題由調查組負責解釋,我不便表態,』拒絕了記者采訪。
11日中午,記者再次打電話給張副局長預約采訪。張副局長仍然堅持10日的說法,拒絕采訪。
黑龍江行政學院於鳳榮教授認為,工農小學發生的慘禍是由於教育管理存在疏漏,不單是安全問題。
於教授認為,雖然哈爾濱出臺了規章制度,嚴禁校園出租做停車場,但監管部門沒有明確懲罰措施,更沒有明示,沒有嚴禁停車的牌子,這是管理不到位,是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
哈爾濱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單立明律師認為,教育局作為學校的管理部門沒有發現並及時制止學校出租校園的過錯,致使慘禍發生。教育局管理職能存在失職,沒有盡到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