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8日電 足不出戶,撥個電話就可以繳納電費、電話費等費用,本來是一件銀行方便市民的業務。然而,一些市民向記者反映,電話銀行繳費雖方便,可用戶想要發票,還要本人再到銀行索取。市民建議:銀行應推出配套的郵寄發票的業務。
家住哈爾濱市道裡區南方花園小區的宋先生反映,平時工作忙,在交電費、固定電話費、手機費時,他一般都是通過電話銀行直接繳納了。有時因朋友遇上手機欠費而急著交費,也都由他通過電話銀行代繳。近日,他接到朋友的電話,想要半年前由宋代其所交話費的發票,宋來到銀行索要交費發票時,卻被告知只能提供3個月之內的發票。宋認為,既然可通過電話銀行交費,為什麼銀行不能推出配套的郵寄發票的業務呢?
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走訪了我市幾家有電話銀行業務的銀行,經了解得知,目前這些銀行還沒有推出郵寄發票的業務。據工作人員講,銀行沒有推出郵寄發票業務,一方面是由於業務量大,另一方面是客戶辦理業務時登記的地址變更時,並沒有及時通知銀行。如果直接按客戶登記的地址郵寄發票,客戶沒有收到這些發票反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就會起到反作用。
市民們認為,雖然銀行提出的郵寄發票容易泄密的問題有一定的道理,但銀行也可以像郵寄手機發票一樣,只對提出申請,並核對了身份的客戶,提供郵寄發票業務。這樣既能滿足客戶的需要,又能減少市民到銀行取發票的麻煩。
責任編輯: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