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9日電 今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田某與宋某等5人在浙江省衢州市某飯店盜竊10萬餘元。此案被浙江省衢州警方列為2005年1號掛牌案件,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通緝。4月29日,哈市南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將潛逃到哈市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與田某抓獲。
4月26日,哈市南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民警孫棟接到線索:近日,有兩名男子高價租住了在哈市南崗區龍橡路的一處平房,這兩人很可能就是被浙江警方網上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接到線索後,所長王波立即帶領民警們對這處民房進行了秘密走訪。通過對兩名男子進行網上比對,警方確定這兩名男子就是3月18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飯店內盜竊10萬餘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與田某。由於兩名犯罪嫌疑人很狡猾,一直不出屋,經過幾天的蹲守,民警在4月29日深夜強行進入犯罪嫌疑人租住的屋內,將二人擒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田某交代,他是哈市賓縣民和鄉人,今年35歲,另一名嫌疑人宋某與他是在獄中認識的,兩人都曾因重傷害致死被判過10年刑,因此就成了朋友。今年3月,田某在桂林旅游時得知,宋某和在獄中認識的於某及其兩個朋友(至今在逃)正在長沙旅游。5人約定先到桂林碰面,然後一同開車去濟南。5人在桂林碰面後,大家又提議開車去浙江玩。
3月18日19時許,當車行至浙江省衢州市一飯店時,於某等5人下車到飯店吃飯。進入飯店後,幾人看到一顧客出手十分闊綽,就將此人裝有信用卡、身份證和800元現金的錢包盜走,然後匆忙離開了酒店。隨後,宋某持被害人韓某的身份證和存有巨額款項的銀行卡,在衢州市一銀行提走現金10萬元,並用這筆錢買了8條黃金項鏈,5人將贓物贓款分掉後分頭逃竄。
由於此案涉及金額較大,衢州警方在案發後將此案列為2005年1號掛牌案件,並將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發到網上,向全國各地警方發出協查通報。2005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於某被山東警方抓獲。於某供出包括宋某和田某在內的另外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身份。衢州警方據此將四名犯罪嫌疑人上網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