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7日電 26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教育廳獲悉,為加強對民辦教育機構的監督檢查,省教育廳出臺規定,將對其實行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不良信用公告制度。
據了解,省教育廳將以書面檢查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書面檢查的主要類型包括:民辦教育機構董事會會議記錄、年度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中期或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等等;實地檢查則包括對學校的實驗室、食堂、宿捨等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此外,省教育廳可以委托中介組織對被許可人進行相關方面的評估。
按規定,凡經核實並已依法做出處理的被許可人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情況,均要載入該被許可人的不良信用記錄,並在新聞媒介公開披露。同時,實行對被許可人實施監督情況的通報制度和公眾舉報制度,以加強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