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日電 近日,一些在哈市道外區北興教育園區購買了期房的居民向本報反映,在他們准備進戶時,開發商沒有履行早就簽定過的合同,而是讓他們重新簽合同。這樣一來,居民們進戶就要多交上千元甚至幾萬元錢。由於未與開發商達成一致,這些居民至今未能住進新居。
據一位在北興教育園區購房的王女士介紹,2004年她與哈市北興房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定了購房合同,購買該公司開發的北興教育園區6號高層住宅樓一處靠山牆的住房。購房合同上注明:該房使用面積為67.05平方米,乘以規定系數後,再乘以每平方米的單價即為該套商品房的價格,共20.1萬餘元,一次付清。合同規定,居民進戶時房價要按實際面積多退少補。王女士進戶時,房子的使用面積為68.5平方米,比約定面積多出了1.45平方米,如按照合同規定,她應補交4000多元。然而開發公司卻讓她重簽一份合同,並要求按照房屋測量出的實際建築面積乘以每平方米的單價來算價格,否則不能進戶。經實際測量,王女士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為113.36平方米,按建築面積交費需要近22萬元,也就是說她要比原來多交近2萬元錢。
據了解,在北興教育園區1號和6號高層購買房屋的居民中,共有近30戶居民都遇到了同樣的情況。這30戶居民所購房屋基本都在靠山牆的位置,按建築面積計算房價,他們每戶都要在原來已支付費用的基礎上多交1萬到2萬多元錢。業主們認為,開發公司重簽合同、按新方法計算房價的做法是極不合理的,是一種違約行為。
北興房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石董事長針對這30戶居民反映的問題表示,他們不承認當初與業戶個人間簽定的合同,當初和30戶居民簽合同只是為了幫助他們辦理貸款。因為這30戶居民購買的房屋為道外區教育局向開發公司整體購買的,他們和道外區教育局有協議,即房屋竣工後,經有資質的測量公司實際測量後,按測量報告出具的建築面積實際計算房價,所以他們現在是在按協議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