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3日電 2003年9月,哈爾濱市供銷社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成立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一批農業協會及專業合作社隨之應運而生。事隔多年後重新成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擎旗人』,似乎已被遺忘的供銷社,再次受到農民的關注和信賴。
是歸位不是越位
農業協會和專業合作社,基本上以種養加等農業生產為基礎,而由供銷社出面組建這類組織,有人說是越位,供銷社幾十年發展的曲折經歷也似乎成了這一說法的佐證。
可以說,很少有哪一個行業發展像供銷社這樣曲曲折折:最初,供銷社『不是公有的,是私人的』,繼而『接受國家委托』,以後又定為『商業性質』、『農村商業』,直至納入國營商業領域,逐漸演變成了『二國營』。1995年,供銷社與國有商業分立後,開始探索改革振興之路,可在急功近利思想指導下,我市供銷社的改革也因為脫離生存的黑土地而付出了沈重代價。
回首幾十年的經歷,市供銷社主任呂福纔說,不管供銷體制幾經演變,其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沒有變,與農民的血肉聯系不能割斷。與農民結成新的合作經濟組織,重新回到農民之中,是歸位而不是越位。
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恢復供銷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發揮供銷社植根農村的優勢,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這是供銷社面臨的新考驗。市供銷社新一任領導班子,在認真分析後,從引領農民進入市場的角度出發,在全國副省級供銷社中率先創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通過農業協會及專業合作社,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
要雙贏不要單贏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沒有吸引力,關鍵要看農民能得到多少實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有沒有生命力,還要看供銷社在組織中獲得多少效益。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三農』問題漸漸暴露出來:農村與城市的發展差距拉大,農民與市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農業與其他行業的發展差距也在拉大。產生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農民一家一戶的小生產,不能與國內外的大市場有效對接,農民只是生產的主體,卻沒有成為經營的主體。
將農民有效地組織起來,形成規模效益,成為市場的經營主體,獲得應有的權利,這就是新型合作經濟的切入點。而供銷社幾十年積累起來的信息、網絡、經營及物流優勢,恰好可以解決農民『辦不了的、辦不好的』經營問題。市『農合會』兩年來的實踐,初步顯現出合作經濟優勢,並實現了社員與供銷社的雙贏。
———一面坡蔬菜專業合作社,團購菜籽節約大筆資金,取得出口經營權,與外商直接對接,體現了合作經濟『抵制商業剝削』、『奪回商業利潤』的原始特征。
———葦河蜂業專業合作社,年終向社員返還利潤,讓社員深切感到『合作』的含義,增強了社員間凝聚力。
———平房區供銷社在組建無公害大白菜專業合作社後,上馬了酸菜項目,一年獲利4萬多元,增強了對菜農服務的資本。
———過去因開不出工資上訪不斷的巴彥縣供銷系統,在創辦『農合會』後,上千名職工人人有事兒乾、人人有飯吃。
走新路不要走老路
不能重蹈計劃經濟的覆轍,這是哈市供銷社創辦『農合會』的前提。就內部而言,必須遵守經歷多年實踐形成的『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利潤向社員返還』等合作經濟原則。對外部來說,政府必須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否則合作經濟只能是穿新鞋走老路。
兩年來,市『農合會』通過圍繞『農產品流通、特色農業、優勢產業及結構調整』創辦了90多個農業協會。依托『資源優勢、農民大戶、龍頭企業及供銷網絡』,組建了多種形式的專業合作社。
但對於供銷社這個『擎旗人』來說仍面臨著許多問題,還需要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合力支持。
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多數協會及供銷社只能到民政及農業行政部門登記備案,其企業法人地位不能確定,讓這些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限制。比如,一個合作社申請立項,由於拿不出『合適』的資格,從而使資金、政策等扶持措施不能『著陸』。
由壟斷經營到開放競爭、由計劃經濟過渡到市場經濟,曾經輝煌的供銷社風光不再,如今他們與農民組建成專業合作社,這種經濟組織更需要政府在政策、資金、稅收等多方面的優惠。
有專家指出,國外的農民合作組織大多享受政府在資金、稅收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制定了一系列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兩個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有關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標准化生產基地,舉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購置農產品運銷設備,財政可適當給予貼息。』『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對專業合作組織及其所辦加工、流通實體適當減免有關稅費。』有關人士稱,如果這些政策能真正落到實處,將更進一步促進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而供銷社的『擎旗』之路也將變得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