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日電 近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法部門了解到,采用欺詐手段騙取百姓錢款的非法集資類犯罪成高發態勢,以開發高科技項目為誘餌騙取百姓錢財成為突出特點,近期哈爾濱市警方破獲的該類案件中,80%%以上設下了開發高科技項目的騙局,非法集資額度在700萬元以上。高額回報『迷』人眼
各類以開發高科技項目為幌子的非法集資案多以巨額回報為『殺手?』。誘人參與,其侵害百姓財物瘋狂程度,令人震驚。2003年12月6日,哈爾濱市警方接到吉林某機關劉某報案,她稱其丈夫承包幾個工程賺了一些錢,經朋友介紹投資高科技產品液態煤回報率高,就將60餘萬元錢投入由哈爾濱宇陽科工貿有限公司承攬的該項目中,當到約定期限取錢時,公司的人不見了蹤影。
警方展開調查,2003年3月,楊某與沈某經過策劃,以成立哈爾濱宇陽科工貿有限公司為借口,租借兩個廠房,分別以生產戒煙茶、解酒茶和液態煤為由,向社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楊某自任董事長,沈某為總經理,從社會招集300名職工,開工生產。
為騙取投資人信任,他們拋出3個月為1期,月息8%%、期息24%%的集資誘餌,高額吸納資金,同時對相關業務人員或投資人給予26%%的資金作為獎勵。一些群眾為高額利率及獎金所吸引,找朋友、親屬、同學等,很快籌集千餘萬元。沈某等人將公款放進個人腰包,公司虧空越來越大,見事要敗露,楊決定將公司低價轉讓後外逃。據統計,在8個多月時間內,共有300餘人參加了集資活動,集資款達3000餘萬元。2004年3月,警方將沈某、楊某先後抓獲。
據警方介紹,高額回報讓一些貪圖短期獲利的群眾喪失防范,當前該類犯罪以高額利息、投資時間短為誘餌,通常以高出國家銀行存款利息的10餘倍、最低的也高出國家銀行存款利息3倍的高額利息,來騙取群眾的錢財入股投資。高科技成了騙錢『口袋』
據了解,針對當前人們知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簡單的騙術已經不能奏效,非法集資人就利用群眾專業知識較窄,對一些高科技產品認識不足的狀況,虛設高科技開發項目,公開向社會集資。
2003年7月初,羅某等人以開發免疫發光試劑盒為項目,注冊了眾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謊稱試劑盒為醫用,可檢驗各種疾病,並以開發此項目為由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許諾8分利,3個月連本帶息歸還。為騙取社會信任,他們在群力開發區創業中心租了上千米的辦公用房,聘請北京技術人員,購買了科研開發用的振蕩器、低溫冰箱等設備,許諾給拉來集資款的工作人員高額提成。600餘名群眾參加非法集資,至當年12月底,該公司已斂財2000多萬元。發案周期長成為難點
據了解,由於非法集資多以公司流動資金或生產資金緊張為借口,承諾到期還本付息,因此具有一定的潛伏期。投資人在非法集資許諾的期限內沒能發現被騙,故不報案,給該類犯罪的實施創造了機會。
此外,組織策劃這類犯罪的嫌疑人,分工明確,涉案人員成分復雜,有受過打擊剛出獄人員,有相當一部分人在過去從事過非法傳銷。有的幕後指揮,掌握並佔有主要的贓款,有的在前臺任部門經理,獲取20%的管理費,有的充當『點長』組織發展下線,以達到一傳十、十傳百的目的,以介紹參加入股人員的多少來計算所獲得的『點費』。
實施非法集資犯罪人員時常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法維持騙局,對一些警覺的投資者,用騙取的新款支付給他們,當這部分人拿到錢後,也就不再報案了。
部分受害人也是害人者。非法集資多利用親屬、朋友關系籌集資金,所以一些人在高額利息回報等利益驅動下,將父母、親屬、朋友、兄弟、姐妹『拉下水』,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熟人。由於涉案金額巨大,當發現被騙後,一些當事人怕自己錢款無法找回,不配合警方抓捕嫌疑人,而是想方設法自己找犯罪嫌疑人討錢,由於嫌疑人揮霍了集資款,並隱匿起來,被害人錢財血本無歸。
黑龍江省檢察機關人士認為,打擊該類犯罪重在防范,一方面工商、公安、稅務、檢察等部門應加強協作,注重日常情報信息的采集交換工作,建立有效的有獎舉報機制,對社會募集資金行為加強監管。另一方面廣大市民不要盲目投資,積極舉報非法集資犯罪嫌疑人,避免更大惡果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