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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長私自發包土地50萬平方米 草原變耕地
2005-06-06 16:03:10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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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6月6日電 記者最近接到投訴,哈爾濱市呼蘭區楊林鄉沈井村原村長離任前,擅自將安卜屯約50萬平方米的草原賣掉。目前,這片用於養活村上千頭牛羊的草原已經被開墾成耕地,而呼蘭區草原管理站卻證明已恢復植被。1日,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草原變耕地千頭牛羊無草吃

  1日中午,記者趕到沈井村安卜屯,在此地負責人許文帶領下,來到已經被賣掉的草原邊:眼前是已經翻好土的耕地,耕地裡已經長出了約10厘米高的黃豆苗。據許文介紹,這約50萬平方米的耕地原本是該村惟一的一片草原,村上幾乎家家戶戶都養了牛羊,每到春夏季節,村民們就會到這裡放牛放羊。

  說起草原被賣一事,村民們氣憤不已。據該屯屯長宋學軍介紹,2000年5月6日,就在即將進行村長換屆選舉的前幾天,當時的村長曹臣組織召開村委會,決定將約80萬平方米(其中含有50萬平方米的草原)的土地發包,發包期為10年,承包金為10萬元。當時許多村民都提出了反對意見,但曹臣還是以村委會的名義同承包戶李忠財簽訂了合同。

  據村民介紹,2000年5月13日,該村重新選舉了村長,曹臣落選。

  草原監理站出假證已恢復植被

  2000年秋天,承包人李忠財將草原變成耕地,村民們為此將李忠財告上法庭。按照《草原管理法》規定,草原使用者應嚴格保護草原植被,禁止開墾和破壞,違反規定開墾草原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牧業部門有權責令停止開墾,恢復植被,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以罰款。

  就在呼蘭區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調查時,呼蘭區草原監理站出具證明:2002年6月草原監理站已對李忠財進行處罰,被破壞的草原植被已經恢復。對此,許文介紹,承包戶李忠財一直沒有恢復草原植被。

  法院認定合同無效但不支持終止合同

  2004年,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調查後認為,原村長曹臣私自與李忠財簽訂承包合同的行為超越職權,違反了未通過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人同意的法律規定,依法應認定無效。但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第25條:『自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超過一年,或者雖未超過一年,但承包人已實際做了大量投入的,對原告方要求確認該承包合同無效或者要求終止該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至此,該村村民要求終止合同恢復草原植被的要求仍無法實現。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