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9日電 去年8月以來,密山市知一鎮迎恩村農民史世基與當地林業局發生的林權糾紛,至今無結果。史世基蒙受了財產損失,吃了許多苦頭。史世基說:『我有老王小山100畝松林的林權證,又培育管護多年,林木怎麼成了別人的?』
糾紛起因:林業局欲賣老王小山松塔
1983年史世基兄弟倆承包了村裡的老王小山100畝,營造松樹,1992年又申領了林木執照(林權證)。去年8月長了20多年的松樹結出了喜人的松塔。正值采摘時節,史世基兄弟忽聽人說密山市林業局蜂蜜山林場已把老王小山松林的松塔賣給了吉林省一個體戶,後者即將上山采摘,史世基當即交涉。林場場長王寶庫稱,老王小山屬於蜂蜜山林場的一個林班作業區,林地是國有林地,林木是國有林木。
這是史世基承包老王小山20多年來,林場第一次向史世基主張林權,令他吃驚不小。史世基立即請3名證人(當年簽訂承包合同時的村乾部)陪同,拿著林木執照找密山市林業局李局長討說法。李局長說此事要研究研究,並下令在裁決前,糾紛雙方共同看管老王小山松林的松塔,不許任何一方采摘。
接著史世基等4人又找密山市主管農林工作的副市長說理。這位副市長寫一張條子讓史世基捎給李局長處理此事。史世基只好一邊等待處理結果,一邊與幾名林場護林員看管老王小山松塔。
當地政府不裁決林權糾紛
去年8月31日凌晨,處於糾紛雙方共同管護之下的老王小山百畝松林松塔全部被盜,野蠻采摘使近萬株松樹樹頭折斷。那天史世基感冒打吊針,9時30分當他趕到老王小山時,只見滿地松枝,松塔被盜,林場護林員不知去向。後來據林場方面稱,當天全場組織義務勞動,於是撤回了護林員;林業局方面也振振有辭:即使林場撤回了護林員,你史世基也應該看護呵。松塔被盜案至今未破,史世基吃了個啞巴虧。
史世基急了,走上漫漫上訪路。去年秋開始,史世基到省有關部門、雞西市農委上訪都沒有得到處理結果。密山市法院負責人向史世基表示,法律規定林權糾紛須政府先拿出行政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法院方可受理。
看來這事兒還需當地政府解決。自去年夏至年底數月裡,史世基30多次在密山市政府門前蹲守、等候主管農林工作的副市長,先後面見副市長7次。這位副市長共寫了7張條子讓史世基捎給有關負責人處理。其中大多是寫給林業局李局長的,還有一張條子是寫給密山市農委主任的。今年年初,農委主任將此事轉交農委副主任處理。副主任對史世基稱,林業局認為老王小山的許多樹不是史世基栽的,因為年輪不對……至今史世基沒有見到林業局的有關報告。
老王小山的林木歸誰所有
史世基持有的林木執照是當地政府於1992年12月30日頒發的。上面明確寫著老王小山100畝用材林歸史世基所有,並標明『四至』。
據當時的村支書馮國清和史世基所在的3小隊主任朴殿福介紹,老王小山的林地所有權經歷了由國家所有到集體所有的過程,老王小山的林木所有權也經歷了由國家所有到集體所有,再歸個人所有的過程。
知一公社社隊林場資源劃撥檔案顯示,根據省委(1979)86號文件指示精神,1980年蜂蜜山林場將第1、7、8、5、6林班劃撥給知一公社(現為知一鎮)。據史世基講,老王小山就在第5林班。當時的交撥單位(蜂蜜山林場)、接交單位(知一公社)及其經手人均有簽章,此外還有監交單位密山縣林業科(現為密山市林業局)、批准單位密山縣革委會(現為密山市人民政府)公章。
據馮、朴二人證言,1982年知一鎮把接收的林班下撥各村。1983年縣裡執行『誰造誰有』的造林政策,迎恩村將老王小山的林地使用權120畝承包給史世基等6戶村民。其中史世基兄弟承包了其中的100畝,未約定承包期限。由於當時粗放管理,村集體和農戶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馮、朴二人介紹,史世基承包前,老王小山只有幾小片不足一人高的松樹苗,混雜在荒草間。史世基承包後,又大面積栽植落葉松、紅松,植樹工作直至1999年結束。經過史世基多年種植、管理,如今的老王小山已郁郁成林。
蜂蜜山林場場長王寶庫卻認為,老王小山是林場作業區,有林相圖和資源匯總文件為證;山上的樹也都是林場工人栽種的,林場退休的職工可以作證。他對記者說,那張林木執照是1992年鄉林業站工作人員代辦的。雖然它不是偽造的,但是這樣的林木執照如今是廢紙一張。
如果按這一說法,市政府為何不撤銷這張『錯誤』的林木執照呢?王場長說,他也不知道市政府為什麼不撤銷它,反正林業局的報告早已交給市政府了。
據史世基講,市農委副主任年初時稱,今年開春以後解決(此事)。可是至今沒回音;申請當地政府裁決的材料也交上去了,可是政府至今未有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