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9日電 『40年的樹啊!1998年,沒有這些樹,我們的村子早就被洪水衝毀了,可就是這些曾保護過老百姓生命的樹,卻在不到5小時的時間裡被人伐了54棵。』68歲的孫柏桐痛心地對記者說。他是齊齊哈爾市甘南縣中興鄉興勝四屯的村民,1979年到1999年曾任該村村支書。
6月5日14時,記者在接到熱線電話後來到了興勝四屯。在已等候多時的村民苗學發和幾位鄉親的帶領下,記者看到54棵被伐的樹根茬沿一條深約半米的自然溝立在溝兩邊,近百株新栽的小樹苗填補了被伐樹木的空位。村民們說,這是他們以每株0.5元的價格買來後栽上的,為了防止水土流失。
記者順著被伐的樹木向樹林走去,自然溝也越來越深,溝壁上留下了曾被大水衝過的痕跡。孫柏桐說,1966年,由於西山衝下的水把村裡自然溝越衝越深,為了防止水土流失,保護村屯,在四隊當隊長的他帶領老百姓沿自然溝的兩側共栽了三百多棵樹,形成了護溝林和護村林。
據苗學發介紹,5月11日4時30分,債權人李利僱人開始砍伐大樹。他得知後,立即找來孫柏桐和村裡的黨員趕來阻止,向李利提出要看砍伐證,但李利沒有給村民出示。於是村民把被砍伐的樹木運到村裡看管。
次日,苗學發等村民來到甘南縣政府,工作人員姜良凱稱對砍伐的事一無所知,說縣裡沒批,並給市林業局打了電話,也被告知並沒有批砍伐興勝四屯樹木的證。17日,當苗學發給姜打電話時,被告之伐樹手續齊全,讓村民把樹還給李利。
6月7日,記者為此聯系到甘南縣人民政府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姜良凱。他說,2002年省裡允許用村上的樹木,化解債務,由於村裡欠李利一萬多元錢,所以把這些樹以每棵110元的價格抵債,縣林業局4月12日批了砍伐證。他出示了『零星樹木采伐設計申報審批表』。
據村民們介紹,村裡的土很容易流失,1998年的洪水從西山下來,將這裡的溝衝了有六米之深,如果沒有這些大樹保護,村莊將不存在。『當洪水再次襲擊村屯的時候,誰能保證我們的安危?』村民們問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