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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規定高校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
2005-06-15 19:41:52 來源:新華網  作者:曹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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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哈爾濱6月15日電 高考結束了,考生和家長忙著填報志願的同時,也非常關注高校的收費情況。記者15日從黑龍江省教育廳獲悉,這個省對高校收費做出了嚴格規范,在學校招生中巧立名目亂收費的,出現一起查一起。

  據了解,2005年,黑龍江各高校將保持學費、住宿費收費標准穩定,除藝術等個別專業收費每學年在萬元左右外,其他普通專業收費一般都在2500元——5500元左右。

  黑龍江省教育部門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准。高校收費一律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各高等學校向學生提供服務,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學生自主采購,不得統一配備。教材費等代收費不得強行統一收取。學校代收的教材費用,應在學期結束時,按實際支付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違反規定不清退多收費用的,按亂收費查處。

  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畢業生違反協議,未到協議單位就業的,不得由學校向畢業學生收取『違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捐款等。

  同時,各高校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就業狀況等因素合理地確定熱門專業,並嚴格按照核定的收費標准收費,不得通過將一般專業改名為熱門專業的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准,或簡單規定熱門專業的學費標准與一般專業相比的上浮比例。

  黑龍江省還將加大對亂收費的懲處力度,對不按國家規定和招生簡章中注明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收費、巧立名目亂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准的,要嚴肅查處,違規收取的費用一律沒收,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學校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亂收費的,要堅決追究學校一把手的責任,出現一起查處一起。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