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3日電 近年來,我國把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注意力集中在企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上,而對於行政事業的非經營性公共資產的管理卻有削弱的趨勢。實際上,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管理框架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所佔有使用的資產是國家財政部門為公共事業提供的公共產品,是由財政資本性支出形成的,它支橕著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健康發展,在國家公共服務體系中發揮著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因此,改進和加強公共資產管理,是完善財政管理機制,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客觀要求,也是擺在各級財政部門的一項迫切任務。
一、公共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由於制度的滯後和管理手段與客觀發展形勢不相適應,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相當混亂,資產流失嚴重,大量賬外資產在體外循環,有的已經非常嚴重。2003年,通過對省直103個行政事業單位檢查,發現78個單位存在賬外資產18.1億元,佔其淨資產的28.5%;2004年在對24個單位的資產清查中,查出賬外資產35.34億元,佔其淨資產的38.48%。經分析發現,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從管理層面來看,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制度建設滯後。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的依據是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5年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側重的是資產處置環節的管理,沒有對資產實施全過程的監管,形成了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是對資產使用環節缺乏調劑和控制手段。在資產使用環節,由於資產形成渠道的多樣性,導致資產配置不公平,一些單位出現大量閑置資產,形成了苦樂不均現象。財政部門缺乏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調劑辦法和有效的監督機制,使資產的配置和調劑相脫節,沒有實現資產從『入口』到『出口』的全過程監管。
三是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和政府采購相脫節。隨著財政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改革要求資產增量的確定要以存量為依據,做到預算編制科學;政府采購制度要求資產配置要按照政府采購的規定進行,這些都要求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相結合。但在實際工作當中,由於公共資產管理機構不是財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在資產與資金管理部門的結合上,同財政改革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特別是管理體制不順的市縣,這種『兩層皮』的現象尤為嚴重。
(二)從佔有、使用單位層面來看,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資產佔有單位管理意識淡薄,重錢輕物思想嚴重;二是財務與資產管理相脫節,形成大量的賬外資產;三是財務設置不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四是產權不清,非轉經資產管理不夠規范。
二、改進和加強黑龍江省行政事業非經營性公共資產管理的途徑
參照財政部對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黑龍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實際,深化黑龍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需要著重解決的是管理機構不對口、職責不完整、管理職能欠缺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一)明確管理機構,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黑龍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省、市、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管部門上下沒有統一。根據國家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劃歸財政部的做法和要求,黑龍江省應明確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是專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機構,是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主管部門。同時,要求有關市縣參照省裡的做法,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從國資辦劃入財政部門,理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從而在全省建立起由財政部門主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統一、高效的管理體制。
(二)強化管理職責,將資產配置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納入監管范圍
根據黑龍江省的實際情況,建議在現有資產管理職責基礎上,增加以下管理職能:
1、強化對資產配置管理職能,使資產管理真正到位;2、強化對行政事業單位自行購、建置資產的審批,防止賬外資產的惡性膨脹;3、強化對事業單位的投資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三)修改和完善現行制度辦法,建立科學的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管理法規制度體系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前頒布的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已經不適用於目前管理的需要。特別是1995年頒布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已經不能反映現行的管理體制。鑒於目前財政部已經起草了新的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為使我省的辦法能夠與國家的辦法做好銜接,目前,我省可按照這兩個辦法的制定原則和主要內容,結合我省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積極做好我省辦法的研究、起草以及頒布前的有關准備工作。待國家辦法出臺後,再出臺我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實施辦法》等地方規章進行修改,同時起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辦法》等有關制度辦法。力爭用一年左右的時間,把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建立起來,為加強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