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7日電 2004年10月30日,佳木斯市向陽區一居民樓一樓住戶棚廈發生火災,三樓居民李某母子從三樓跳下逃生,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今年6月24日,『法律援助在龍江』活動組隨行律師告訴李某的丈夫孫建民,他可以先起訴起火部位所屬的居民。
看到『法律援助在龍江』活動組到達佳木斯的消息後,該市向陽區長青社區某樓二單元三樓三號的居民孫建民24日早早來到該市法律援助中心。據孫建民介紹,2004年10月30日22時30分許,他正在家裡看電視,突然聽到窗戶外面傳來響聲,他向窗戶外面一看,外面火光一片,他連忙把78歲的母親、愛人李某和6歲的兒子叫醒。李某跑到門口被防盜門『烤』了回來。孫建民把家中三條手巾沾上水,給母親、愛人和兒子每人一條,讓他們捂著嘴。這時,李某上床把臥室窗戶踹開,打算和孩子跳下去,孫建軍讓她們再等一會兒。
火勢越來越大,李某把一條被子扔了下去,希望樓下的居民可以把兒子接住,樓下居民讓她們再等一會兒。這時,孫建軍母親房間外面的火也上來了,由於母親腿腳不好,孫建軍把母親攙扶出來時,他發現愛人和孩子已經不見了。看到大火包圍的房間,孫建軍找來一條毛巾被蒙在自己的頭上,背著老母親衝出房門,走到二樓時,孫母已經有些絕望了,讓兒子把自己放下,孫建軍哭著告訴母親,『死也要死在一塊』,經過努力,他把母親背到樓外安全處,隨後,孫建軍像瘋了一樣開始尋找愛人和孩子。鄰居告訴他,李某和孩子都被送到醫院了。孫建軍趕到醫院時,只看到妻子一個人躺在病床上,人事不省。在另一所醫院,他找到了兒子,不到10分鍾的時間,兒子在他的懷中離去。一場火災讓孫建軍失去了愛妻和愛子。
火災發生後,孫建軍一直找消防部門討要說法。2005年3月16日,該市向陽公安分局消防科下達了火災原因認定書,認定此起火災的起火部位在一樓居民鄧某家簡易棚廈內靠東側窗戶部位,起火原因不明。隨後,孫建軍向佳木斯市公安局消防處申請復議,4月11日,該市公安局消防處下達火災原因、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維持了向陽公安分局消防科的認定結論。此後,孫建軍一直到有關部門上訪。
『法律援助在龍江』隨行律師在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孫建軍,他們告訴孫建軍起火原因不明也是消防部門火災原因認定的一種,在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之前,他可以起訴起火部位所屬的居民,以主張自己的權利。目前,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已經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