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5日電 這是一起典型的自主服藥導致的藥物中毒病例。『只因為相信藥店營業員說:「藥物可以以毒攻毒」,便買了比原來藥物藥性更強的藥,導致藥物中毒。』6月末,記者在省醫院采訪時,大夫向記者介紹了哈爾濱市南崗區民益街居民張桂香因為用藥不當而導致中毒,最後被家人緊急抬到醫院急救。
張桂香,今年55歲。據她的女兒介紹,由於前幾天天熱,喜歡吃水果的媽媽經常拉肚子,聽鄰居說,吃莨菪類藥品治拉肚子的效果好,便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到小區附近的藥店買了一盒。說明書上說吃2粒,但看到媽媽難受的樣子,就擅自做主讓她吃了4粒,吃藥3個多小時後,她的媽媽出現心慌的癥狀,家人也沒太當回事,以為只是藥量服用多了的原因,便來到家附近的藥店買解毒藥。在跟營業員說明她媽媽的病癥後,藥店營業員給她推薦了比張桂香現在所吃藥的藥性更強的同一類莨菪類藥品,說以毒攻毒就沒事了。不懂醫學常識的張桂香及女兒都信了營業員的話,吃了營業員推薦的藥,服用後不久張桂香出現呼吸費勁的癥狀,家人都覺得藥吃得不對了,連忙把張桂香送到醫院救治。據醫生確診,張桂香為藥物中毒。醫生告訴家屬,莨菪類藥品屬於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大劑量的使用會導致病人出現心慌、躁動、氣短等癥狀,甚至死亡。
大夫說,我們常強調用藥安全,但是實際上生活中像這樣自主服藥的市民大有人在,都把自己當成了『老中醫』了,一次兩次覺得也沒有什麼大紕漏。但『是藥三分毒』,藥品引發不良反應已成當前醫療界反映比較突出的嚴重問題之一。這起藥物中毒事件應該給我們敲一記警鍾。
處方藥銷售掛空擋運行
藥店:只要你掏錢,我就敢賣藥消費者:開處方太麻煩,醫生開藥太貴藥監部門:要想查處,還需要當事人的舉報
1日,記者以顧客身份走訪了近二十家大中型藥店。
哈爾濱市道裡區地段街人民同泰藥店。記者問,沒有處方可以買先鋒類的消炎藥嗎?該店營業員熱情地回答:『可以。』並給記者推薦了4種消炎藥。在道裡新藥特藥藥店的櫃臺前,記者向營業員表明,要給發燒的家人購買先鋒類消炎類藥物,營業員並沒有讓記者出示處方就要開購藥票據。記者稱不知道病人對此藥會不會過敏,營業員說一般都不能過敏,沒什麼事。並稱如果怕過敏,可以買中藥性質的消炎藥,因為這種藥的副作用小。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果戈裡大街上的一家國有澤林大型藥店,在這裡,記者看到前來購買藥物的消費者絡繹不絕。當記者站在標有明顯『處方藥』字樣的藥品櫃臺前的時候,見到的卻是很多消費者不用任何處方就可以直接購買處方藥。記者為此特意向營業員問道:『我想買降壓藥,可是沒有處方,能買嗎?』營業員二話沒說開了票。記者馬上又追問:『不是國家規定,在藥店購買處方藥必須出示醫生開的處方嗎?否則,藥店是不能出售這類藥品的。』營業員想了一會兒,對記者說:『一些降壓類的藥是不需要持處方購買的。』前來購藥的陳女士說:『我一般都是到藥店買消炎類的藥。雖然知道在藥店購買一些藥物必須出示醫生開的處方,但我覺得無非是感冒、發燒之類的一些小病,吃點消炎藥就好了,到醫院開處方很麻煩的。現在到藥店買這些藥不拿處方也賣,何樂而不為呢?』
記者走訪了近20家藥店,發現一個共同點就是:在這些地方購買處方藥根本不用出具任何具有『處方』性質的證明。記者同時發現,顧客買處方藥時既沒有處方也不向藥師諮詢的現象十分普遍。
據調查,市民進藥店自選處方藥的原因,除了認為自己只是有點小毛病,不用去醫院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嫌醫生開的藥太貴。在記者暗訪過程中,劉先生是惟一一位拿處方進藥店的顧客,但他沒有按醫生的藥方買藥。因為看過了價目表他纔發現,醫生開的藥實在太貴了,一瓶進口糖漿35元,一盒抗生素56元。『醫生說我只是喉嚨發炎,開藥方時還問我是公費還是自費,我說是自費,』劉先生一臉無奈地說,『可沒想到醫生竟給我開了90多塊錢的藥。』劉先生說,憑自己的生病經驗,自選了一盒9元多的紅霉素和一瓶13元的咳嗽糖漿。記者從消費者口中了解到,有相當一部分藥店在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條件之後,存在不給消費者信譽卡的現象。
省醫院南崗分院的門診內科魏憲和主任認為,有病應該先到醫院診斷然後再到藥店買藥,不能『有病自醫』,因為同一疾病有很多癥狀,但同一藥物不能治療不同癥狀的疾病。在購買非處方藥時,應該選擇以前服用、證明確有一定療效的藥品。如果『要聽藥店的』,就必須聽藥店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的推薦。因為雖然一些藥店的營業員也都進行過有關藥品知識方面的培訓,但其整體水平參差不齊,因此營業員的推薦不比藥師介紹或自己憑經驗購買來得穩妥。在購買處方藥時,由於處方藥有一定的毒副作用,所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藥店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就推薦藥品是容易給顧客帶來生命危險的,就拿常用於治療降壓的倍他樂克來說,如果有支氣管哮喘、嚴重心衰的病人是不能吃的,但沒有類似病情的患者服用效果是非常好的。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的於紅主任介紹,藥店在出售『處方』藥時,如果沒有藥師、執業藥師、從業藥師在處方藥上簽字就售出,是違規的,消費者可以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處或藥品稽查總隊舉報。目前,由於人手有限等因素,經常性地去藥店檢查還不太現實,只能靠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一旦有消費者舉報,藥監部門會立即查處。
處方藥限售後凸顯的新職業
執業藥師數量奇缺
藥品的使用絕非兒戲,關系患者生命安危。在藥品使用中,藥店藥師的作用也就顯得十分重要。但在記者采訪中發現,想在藥店找藥師介紹藥品的服用方法,比登天還難。小藥店根本沒有藥師,大中型藥店的藥師不是不在崗就是和其他營業員一樣賣藥沒空搭理顧客,完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1日,在仁易大藥店,記者說想買消炎藥,營業員向記者推薦了一種顧客反映最好的羅紅霉素。記者表示想找藥師來諮詢一下用藥,營業員說我們沒有藥師。19時許,記者來到位於哈市南崗的國有澤林大型藥店,記者表示要買利君沙,但想找店內的藥師指導用藥,該店營業員告訴記者藥師下班了。
一個藥店的一位營業員告訴記者:『我們藥店的執業藥師也是站櫃臺賣藥,我們也是站櫃臺賣藥,也沒看出她有什麼不同之處,可她的工資比我們高許多,我們很多人都有意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藥店執業藥師對記者說:『我是被藥店招聘過來的,之前店裡沒有執業藥師。現在,我的工作任務是檢查藥品和為病人諮詢用藥安全常識,小病我還給他們診斷一下。這幾個月單位的營業額好像沒什麼大的增加,這說明患者對用藥安全問題的認識可能得有一個過程。』
據了解,截至2005年2月,我省有執業藥師2905人,其中只有200人在哈市一些規模較大的藥店等經營企業工作。總體說來,我省現有執業藥師不僅數量奇缺,分布也不合理。有35%的執業藥師分布在醫藥工業領域,願意到藥品經營單位去工作的人較少。
面對哈市藥店出現的問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的於紅主任表示擔懮,她說,目前,我省執業藥師發展緩慢的根本原因還在人們對執業藥師的認識上,如果消費者都對執業藥師有了一定的認識,認識到執業藥師是用藥質量的保證,都到有執業藥師標識的藥店去買藥。(一般地,有執業藥師的藥店要在大廳懸掛執業藥師證。)那麼,哪家藥店不配執業藥師就會影響銷售,這樣一來,執業藥師就會很快發展起來,消費者用藥也會更加安全。
□新聞鏈接
26家醫院藥品不良反應報告
根據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最近一次發布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26家被統計的醫院中,發現717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結果表明:抗感染類(以抗生素為主)的藥品不良反應構成比例最高,佔發病總數41.28%;在引起不良反應的全部47種藥品中,以目前已公布的《國家非處方藥目錄》劃分,處方藥為42種,佔89.4%,非處方藥為5種,佔10.6%,處方藥的不良反應遠遠高於非處方藥。
這些統計報告是醫院用藥中發現的不良反應,而且是在醫藥專業人員指導下使用的。可以設想,在沒有醫藥專業人員監督指導下,消費者自行使用這些藥品後果的嚴重性。
□新聞背景
處方藥雙軌制取消時間表
2001年12月1日起,我國開始『對藥品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出處方藥雙軌制取消時間表:從2005年1月1日起,抗腫瘤藥、激素類避孕藥除外處方藥等必須憑醫生處方纔能銷售;從2005年7月1日起,治療神經系統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內分泌疾病的處方藥必須憑醫生處方纔能銷售;2005年12月31日以後,實現全部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在藥師指導下使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纔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處方藥在藥店銷售將全憑處方,否則將取消藥店經營處方藥的資格。這是我國藥品銷售的一場革命,旨在減少人們濫用抗生素等藥物帶來的危害,保證人們安全用藥。這一規定出臺後,更多的聲音在問:在保證老百姓用藥安全的前提下,怎樣打破壟斷,最終把醫療費用降下去,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