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5日電 無故開除員工,拖欠工資不發;當勞動監察部門正常執法時,拒絕出具勞動合同、工資臺賬、保險單據。今日,哈市勞動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海都國際商務會館、富華健身水世界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各罰款2萬元,對濱鵬花園浴場下發了限期整改指令書。
10時20分許,執法人員來到位於哈市嵩山路38號的『海都會館』,責令會館出示今年4月18日給其下發『詢問通知書』中要求的工資明細表、勞動合同、社保費繳費單據等。一位女士稱,會館負責人不在。在執法人員的要求下,她找來一位男經理。該經理說,他前一段時間身體不好,剛上班。最終未能拿出執法人員要求出示的材料。
按執法程序,執法人員對會館下發了『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但當要求該男經理簽字時,對方卻拒絕簽字轉身走了。據執法人員介紹,二個月前,市監察支隊根據該會館員工舉報,懷疑該會館在用工方面有嚴重問題,可執法檢查時,會館相關負責人不但不配合,連起碼的材料都不給提供。據舉報者介紹,會館有員工100多人,會館都沒有給他們簽勞動合同,更沒有給員工繳社會保險。
執法人員隨後來到位於泰山路117號的富華健身水世界,同樣事先對其下發過『詢問通知書』,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但一位姓吳的經理找了近二十分鍾,只拿出一個營業執照和一張社保繳費單復印件,至於其他材料,吳經理說暫時拿不出來。一位在此工作的員工說,他來『富華』數年,從沒簽過勞動合同。
據此次勞動監察負責人介紹,大型洗浴中心用工量很大,很多單位勞動用工手續根本就不健全,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社會保險、拖欠員工工資。一些用工單位法律意識很淡薄甚至不懂法,為了躲避勞動監察,個別單位謊稱單位法人不在,不提供相關材料,甚至無理抗拒勞動監察,給勞動監察執法工作帶來極大難度。按照新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對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