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8日電 面對房價不斷高漲與房屋閑置並存,全國兩會有委員提出了『對空置房屋開征不動產稅『的提案,同時,國家稅務總局欲征收房屋閑置稅的傳聞也遍於市井。一時間各方對此猜測不斷,到底征還是不征?什麼時候征?近日,記者對此進行了多方采訪。
地稅部門:做起來難度巨大
雖身在稅務系統之內,但哈市地稅局的財產行為稅處薛處長對於修改房產稅,對閑置房屋開征的信息卻也只是從媒體上了解到的。不過憑著多年從事房產稅征收的經驗及多方的了解,薛處長還是對此進行了一番相當縝密的表述。
薛處長說,以下幾個方面可能成為開征的障礙。首先,收稅前要搞清征稅的『稅基』,這是一個前提,但由於我國金融、信用等體系的不完善,個人的資產清查起來很難。一個人可能用自己的身份購得多處房產,也可能以子女親友的名義去購買。稅基都無法弄准,稅又如何去征?再有就是征收的范圍,由於對空置房產進行收稅的主要目的在於調整房價及空置率,所以也也不可能向全部的百姓去收稅,失去征稅的本意,也有失公允。征稅之前需要確定一系列的標准,這也是一項巨大的工程。
空置房產300萬平方米
近日,記者從哈市房產住宅局某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哈市共有300萬平方米空置房產。但遺憾的是,什麼是空置房產,多少年賣不出去算是積壓房產?國家與業界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因為房產屬於大宗商品,開發的周期也很長,而東北由於氣候原因其開發周期可能更長,這樣自立項至開始銷售入戶就要長達數年的時間。而銷售多長時間後纔算積壓,都是一個沒有統一標准的問題。
這位負責人稱,因為修改房產稅主要是針對空置的大戶型高檔住宅,但一旦涉及收稅,什麼樣的面積算大戶型?什麼樣的單價算高檔住宅?都是一個待解決的問題,而且全國各地的房價都不同,更增加了統一標准的復雜性。
市民專家各有話說
在哈市機關上班的小吳今年29歲,已經工作五年了,因為沒有房子,雖然有女朋友但不敢談婚論嫁。他的話在市民中很有代表性:『現在的房價實在是太高了,差不多的房子都要20萬左右,我一個月1000多元的工資,只憑自己,每月不吃不喝也要十多年纔買得起房子。』所以,小吳對空置房產開征房產稅很贊同,『這樣總能對高房價有點抑制作用吧。』
但是眾多專家表示,房地產稅的改革對市民的影響不會太大,具體來講它不是一個新增的稅種,而是在原有稅種的基礎上進行規范,而且在短期內應該不會對非營業性的房屋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