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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手指被鋸公司拒絕賠償 法律援助讓打工者露出笑臉
2005-07-11 09:17: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程雷 蔡韜
東北網7月11日電 法律援助讓打工者獲得賠償。日前,記者在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見到了被援助者王維國,當日的氣溫已經接近30攝氏度,王維國左手中指和食指上戴著的手套格外引人注意。
據王維國介紹,他於2003年11月份到佳木斯市一木業有限公司做鋸工,雙方當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2004年2月24日,在工作中突然開啟的機器把他的左手中指和食指鋸斷。事情發生後,佳木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呂春雷為王維國提供法律援助。2004年5月19日,經佳木斯市勞動部門認定,王維國所受傷害為工傷。
2004年7月27日,王維國向佳木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等。該木業公司認為,王維國的手指傷不是工傷,不同意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伙食費。2004年9月9日,佳木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達了仲裁裁決書,裁決木業公司一次性支付王維國工傷待遇21150元。
2005年1月13日,王維國向佳木斯市向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1月20日,法院向木業公司下達執行通知書,由於木業公司一直沒有履行執行義務,法院於3月16日下達執行裁定書,決定扣押木業公司近600平方米地板塊。
據介紹,法院已經決定對扣押的地板塊進行拍賣,考慮到王維國生活非常困難,他們與佳木斯市價格認定中心多次協調溝通,對方同意等拍賣結束後,再支付評估費用,他們將在近期盡快結案,讓當事人拿到賠償款。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