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0日電 近日,重新修改的《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在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獲得通過。新條例重申,『准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婚前健康教育,憑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由此,黑龍江省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在黑龍江行政區域內必須進行婚前體檢。
據了解,我國1995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明確規定,對准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可能患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醫學檢查。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鑒定證明。而2003年國務院批准實施的新《婚姻登記條例》卻未對辦理婚姻登記時須提交婚檢證明做出規定。
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婚檢被大多數新人忽略。去年全省婚檢率僅為0.43%。同時,黑龍江省眾多城市新生兒缺陷率在連續多年下降後,去年首次出現上昇趨勢。醫學專家指出,結婚不婚檢,不僅可能影響新人的幸福,還可能貽害下一代。法律界人士也指出,婚前不體檢的做法也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6月24日開始實施的《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的規定,要求婚前必須體檢,並規定,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未查驗當事人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而給予登記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有人提出,這部地方法規與我國現有有關法規相抵觸。法律專家指出,新《婚姻登記條例》並未提出婚前可不進行體檢,《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不與其衝突。另外,在此事涉及的幾部法規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法律效力最高,《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依據該法制定,法律依據明確,在黑龍江省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