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1日電 16日,新的《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經修改後公布實施,其中關於婚檢的條文為『沒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的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即強制婚檢。
記者在省人大了解到,修改後的《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於7月16日公布並開始實施。新條例在原來的基礎上,對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技術等內容進行了修改。關於婚檢的條文為『沒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的不予辦理結婚登記』。根據新《條例》,進行婚檢時,除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風四項必須檢驗外,其他各項仍按自願原則,由男女雙方自行選擇。
據省人大法工委二處羅處長介紹,目前黑龍江省涉及到婚檢的有三部法律法規,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為全國人大制定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其次為國務院批准實施的行政法規《婚姻登記條例》,再次是地方性法規《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鑒定證明。』《黑龍江省母嬰保健條例》條文與此一致。
另悉,哈爾濱市各級民政部門尚未接到上級關於強制婚檢方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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