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2日電 一名孕婦被狗咬傷後,因怕狂犬疫苗對胎兒成長不利,到醫院打掉了這個胎兒。事後,孕婦將狗的主人告上了法庭。日前,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判處狗主人賠償孕婦醫藥費、精神賠償費等各項費用8000元。
28歲的黃鶯是大慶市薩爾圖區人。今年4月4日晚,黃鶯獨自一人在樓下的小區內散步,突然一條白色京巴狗跑了過來,在她腳邊亂咬亂叫。當時,黃鶯很害怕,便用腳踢了這只京巴狗一下,想讓小狗走開。沒想到,那只京巴狗竟然發起狂來,一口咬住她的腿部,死死不放。直到狗的主人應先生趕到,小狗纔安穩了下來。黃鶯腿部的皮被狗咬破,並流了很多血。次日,黃鶯到大慶市疾病控制中心打了一針狂犬疫苗,但沒過幾天,黃鶯感覺身體十分不舒服,在家人的陪伴下,她來到醫院進行檢查,結果醫生說她已經懷孕一個多月了,還說懷孕的人是不能隨便吃藥打針的。黃鶯想起了幾天前曾打過狂犬疫苗的事情,就向醫生諮詢。醫生告訴她,狂犬疫苗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回到家後,黃鶯將醫生的話告訴了丈夫,二人經再三考慮,決定做人流手術,打掉這個胎兒。次日,黃鶯在丈夫的陪同下到醫院做了墮胎手術。事後,夫妻倆認為這件事和應先生家的狗有直接關系,遂將其告到了法院。
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狂犬疫苗的說明書證明,該疫苗對胎兒具有一定的不良影響,原告黃鶯為避免胎兒畸形接受人工流產與被狗咬傷有直接關系,因此判決這只京巴狗的主人應先生賠償黃鶯醫藥費、精神賠償費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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