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6日電 大車200元、小車100元。只要向哈爾濱市道外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科每月交納這些罰款,就可以在哈市道外區南十六道街佔道擺攤。
25日,接到多名攤販的反映後,記者來到哈市道外區南十六道街,這條街上有近百個攤販。一位賣香瓜的攤販告訴記者,從今年開始,道外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就向在這裡擺攤的攤販收取每月200元的罰款,只有交了罰款,纔能繼續在這裡擺攤。旁邊一個賣桃的攤販對記者說,這規矩是從今年開始的,他每月交100元罰款。
隨後,記者與道外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一科取得聯系。工作人員說,南十六道街市場是多年來自發形成的,他們管理起來很難,多年來清理過很多次,但是一直沒有收到很好的效果。今年開始,他們進行了象征性的罰款,用這種罰款的辦法進行治理。執法局也正在想其他的管理辦法,替代這種以罰代管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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