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26日電 25日,記者與道外區城管行政執法局人員對道外區飯店、酒店等公共場所進行檢查,發現該區部分飯店設立的停車場拿不出審批手續。
在位於承德街上的『萬隆祥』飯店,該飯店門前停車場上設立了停車標志,並停放了數臺車。執法人員讓負責人拿出停車場設置許可證,並提供車輛設置圖,負責人員稱在交警部門檢證,沒有拿出相關手續。執法人員當場對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盡快拿出手續。南和街上一家金沙灘燒烤的門前,停車場的標志上標明『金沙灘專用』字樣,可負責人卻拿不出審批手續。
據介紹,按照要求,飯店、酒店、娛樂場所設立停車場應該有交警部門審批的『停車場設置許可證』,同時有哈市城管局審批的佔道費收據憑證。按照收費標准,一類街路一個車位每天1.4元每平方米,大多公共場所一年一個停車位的費用就要上千元,對於有18個車位的公共場所一年要交納3萬元的車位費。一些酒店不辦理審批手續就開設停車場,多數是為了躲避繳納車位費。
責任編輯:朱丹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