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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燃氣管理條例』9月實施 燃氣基礎費正式取消
2005-08-14 14:57:3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郭閆梅 董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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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4日電 9月1日起,《哈爾濱市燃氣管理條例》將正式頒布實施。屆時,哈爾濱市燃氣基礎費正式取消;無故連續停氣48小時以上,管道燃氣企業將賠償用戶直接損失。這是記者從今天上午舉行的《哈爾濱市燃氣管理條例》宣傳日活動上獲悉的。

  《哈爾濱市燃氣管理條例》就燃氣的規劃、建設、經營,燃氣器具的生產、銷售、安裝,燃氣的使用及安全管理等諸多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為維護燃氣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條例還明確規定,9月1日起,管道燃氣企業需要停氣、降壓作業,影響用戶用氣的,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新聞媒體和其他適當方式將停氣、降壓時間及期限通知用戶。除因不可抗力和搶險搶修以及燃氣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維修、更新、改造工程,管道燃氣企業連續停止供氣48小時以上的,應當賠償用戶直接損失。

  條例也極大地關注了居民用氣的安全。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提倡已經使用管道燃氣的用戶安裝燃氣報警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使用管道燃氣的,建設單位應當安裝燃氣報警器,其費用納入建設成本。燃氣企業不得限定用戶購買其指定產品。

  條例也要求燃氣使用者履行相應的責任:用戶應當按時交納燃氣費。逾期未交納的,從逾期之日起,對生產經營性用戶每日按照所欠燃氣費的1%%加收滯納金,對其他用戶每日按照所欠燃氣費的5?加收滯納金。

  此外,為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條例還規定,商業、服務等公共場所內禁止使用鋼瓶直接供氣,同時禁止以上公共場所內存放已充裝燃氣或者含有殘液的鋼瓶。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