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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傷殘軍人名冊按月領錢 冒領撫恤金『蛀蟲』被判三年
2005-08-18 14:56:5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陳寶琨 蒿大偉 劉廷友
東北網8月18日電 傷殘軍人已經亡故,卻仍在按月『領』錢。國家優撫傷殘軍人資金竟被民政乾部冒領並據為己有。3年裡,五常市民政局原優撫股長陳某套出國家優撫傷殘軍人資金3萬餘元。日前,陳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2年初,陳某在任五常市民政局優撫股長期間,其姐提出讓陳想辦法整點錢,用於家庭生活。此後,陳將『黑手』伸向國家優撫傷殘軍人的撫恤金。
五常市民樂鄉傷殘軍人成某,在1994年去世時,其子將父親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郵到五常市民政局後,由陳某負責辦理了成某的安葬費。從2003年起,陳某利用已作廢的成某傷殘軍人證,在傷殘金領取花名冊中寫上成某的名字。兩年裡,共騙取撫恤金8090元。
據查此案的檢察官介紹,陳只要發現有作廢的傷殘軍人證,便從中『整錢』。革命傷殘軍人證上注明的籍貫為五常縣的趙某和劉某(經查無此人),是陳某在接任優撫股長後,在檔案櫃中發現了趙某和劉某兩人的革命傷殘軍人證。自2004年下半年起,陳在傷殘軍人撫恤金領取花名冊上又填上趙某和劉某的名字,領取金額共計4920元和3880元。
檢察機關查明,陳某利用手中應作廢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在花名冊上故意多填寫傷殘軍人人數,將成某等5名已故或查無此人的革命傷殘軍人的名字編入花名冊,並將成某等5名革命傷殘軍人證先後交給其姐姐,由其姐拿著傷殘軍人證和其私刻的傷殘軍人名章,到陳某做花名冊所指定的鄉鎮銀行領取傷殘軍人撫恤金,由其姐個人使用。3年裡,共騙取傷殘撫恤金30990元。
責任編輯:單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