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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官司』拷問另類親情
2005-08-18 14:56:5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鍾愛 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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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8日電 外遇、試婚、一夜情,使一些人的婚姻關系空前脆弱,這一誠信缺失的結果,無疑帶來日後『親子官司』的增多。近日,記者在哈爾濱市各區法院采訪時了解到,因懷疑『子女非親生』的親子官司如今已呈上昇趨勢,由此涉及追討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的各類賠償案也屢見不鮮。2004年,在黑龍江省公安廳做的150餘起親子鑒定中,結果孩子不是親生的約佔30%!親子鑒定,在短時間裡讓『血親』大白於天下;親子官司,似乎讓一些悲情男人的屈辱終於得以洗脫……然而,原本是『親人』、一朝成陌路的『父親』與『孩子』們之間,那彌足珍貴的感情真的隨著法院的一紙判決一同煙消雲散?在判決之後的日子裡,他們又將繼續怎樣的特殊情感?連日來,記者走近了這群在尷尬與無奈中痛苦煎熬著的『父親』與『孩子』們。

  一夜痛失『父愛』

  『愛女』離家出走

  如果沒有經歷那次親子鑒定,如果父母之間沒有那場激烈的離婚官司,11歲的楠楠說,她永遠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孩。

  今年2月,楠楠的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准備離婚。在法庭上,母親張艷提出丈夫王平有外遇,所以自己應該是無過錯方分得更多的夫妻財產。發生在父母之間的這場爭執似乎與楠楠無關,然而,在一個月後的第二次開庭審理時,另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父親王平當庭反脣相譏,認為張艷在婚內就有作風問題,並曝出驚人內幕:就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他從一位朋友那裡得知,自己養育了11年的女兒楠楠,竟然是張艷和別的男人的孩子!隨即,王平當庭提出自己和楠楠一起做親子鑒定,這一要求得到了法庭的同意。

  今年4月,王平領著女兒楠楠進行了親子鑒定,鑒定結果女兒與自己真的無任何血緣關系!養了11年的女兒,竟然是別人的骨肉,王平一怒之下一紙訴狀又將妻子張艷告上法庭,要求其補償自己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共計10萬元。兩個月後,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張艷補償王平共計5萬元,張艷不服提出上訴。在父母的這場官司大戰中,楠楠無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她清楚地記得,親子鑒定結果出來的那天,雖沒告訴自己真相,但一向對她疼愛有加的爸爸竟然摔門而去,法庭之上,更是對她冷眼相待。從媽媽的嘴裡,她終於知道了一切,可她根本無法承受這一切。自從法院判決後,爸爸再也沒回過這個家,楠楠幾次撥通他的電話都被無情地掛斷,她幾次提出要去爸爸的單位找他,卻險些遭到了母親的巴掌。今年7月的一天,楠楠突然背著書包離家出走,只在床上給父母留下了一句四個字的留言:『我恨你們!』半個月後,王平在火車站前找到了楠楠,看著女兒蓬頭垢面的憔悴面容,王平痛苦不堪……

  這樣的悲劇,也許我們不能簡單地責怪父親太冷酷,畢竟,他也是這一悲劇中的受害者。然而,孩子更是無辜的,這樣的親子官司必然成了『傷子官司』。

  難斷8載『父子情』

  大男人捨棄『自尊』

  養了8年的兒子,突然被鑒定出與自己毫無血緣關系,相信這樣的結果會讓很多人無法承受。2003年,趙剛與妻子劉菲離了婚,兒子被判給了他撫養。離婚後,妻子和情人南下去了廣州。原本打算與兒子相依為命的趙剛,對此並不以為然。可今年年初,一位朋友突然告訴他,他的兒子可能是前妻與情人的。這仿佛一個晴天霹靂。今年2月,趙剛去外地偷偷帶兒子做了親子鑒定,結果發現兒子真的並非己出,於是一紙訴狀將前妻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並要求前妻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

  法院最終支持了趙剛,要求前妻賠償其精神損失2萬元,同時兒子由她撫養。今年4月,前妻將兒子接走去了廣州。官司贏了,按說趙剛應感到快慰和輕松,可事實並非如此。特別是當養了8年的兒子消失在他的視線之外時,趙剛愈發地痛苦難當。一個月間,他曾3次往返廣州與哈市,當看到不明真相的兒子因無法適應當地的生活,不滿親生父親的冰冷態度執意要和他回家時,趙剛的心碎了。幾經痛苦的思索,他准備接兒子回來,哪怕倒找前妻一些錢,他覺得,盡管不是親生的,可自己與兒子之間已然確立了橫亙於血緣之上的感情,沒有兒子,他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將怎樣繼續。

  今年6月,趙剛不顧家人的強烈反對,在留給前妻3萬元後,他將兒子接回了哈市,在與兒子朝夕相處8年的那間小屋裡繼續著難以割捨的父子情緣。

  趙剛的做法,無疑讓我們在一場激烈的親子官司過後,看到了一位大男人坦蕩的胸襟,然而現實中這樣的男人畢竟不多,而未來的生活,趙剛和兒子必將面臨更多的生活考驗。

  『親子官司』剛落幕

  二奶又憤然殺入戰團

  今年5月,在一場因離婚而引發的財產大戰中,在哈市某房地產公司任總經理的劉強是勝利者,通過親子鑒定,他證實了兩歲多的女兒並不是自己親生的,婚內有過錯的妻子因此只分到了巨額夫妻共有財產的一小部分。

  拿著一紙勝訴判決,劉強欣喜若狂,可這份喜悅並未持續多久。一個月後,他卻被另一名女子告上了法庭。這名女子,就是他幾年前的舊情人柳凡。

  原來,23歲的柳凡3年前來哈打工時認識了劉強,涉世未深的柳凡不久成了劉強的『二奶』,2003年她生了一個女孩。女兒出生後一直由柳凡撫養,劉強除了一次性給了3萬元後從此不管不顧。今年4月,柳凡的女兒突然被燙傷,醫生說至少需要做三次植皮手術,柳凡在萬般無奈之下,找到了劉強。沒想到劉強一口否認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並且拒絕支付撫養費和醫藥費。後來,在劉強前妻的鼓動下,柳凡向法院起訴,要求劉強支付女兒的醫藥費和撫養費。在審理期間,法院委托有關單位進行了親子鑒定,鑒定結論顯示劉強是孩子親生父親的相對機會是99.99992%,也就是說劉強確實是孩子的親生父親。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已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據此判定,劉強要支付女兒的醫藥費和撫養費。

  對於劉強而言,親子官司讓他在財產大戰中勝出,而同樣是親子官司又讓他落敗。在兩場鬧劇般的官司中,兩個無辜的孩子顯然成了檢驗夫婦彼此忠誠的『試金石』,讓劉強歡喜也讓他煩懮,如果說親子鑒定讓他發現孩子不是親生從而洗脫了屈辱的話,那麼對於自己的親生骨肉,除了金錢的賠償外,多年未盡的責任和義務,多年不願承受的親情,又該如何彌補呢?

  『不打親子官司,就討不來孩子的撫養費,可即便打贏了官司,也照樣無法消除無辜孩子由此受到的傷害!』這也許就是親子官司所面對的現實尷尬與無奈。這份尷尬與無奈也無時不在提醒人們,夫妻之間無論婚前還是婚後固守著彼此的忠貞是多麼的重要!

責任編輯:單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