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9月7日電 9月7日,經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級調研員董兆歧因故意殺人罪被執行死刑。2004年7月,董將其情人許某殺死並肢解拋屍。
據了解,被告人董兆歧1944年生,原系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級調研員。1995年,董兆歧與許某相識,1997年兩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1998年,董兆歧在哈爾濱市香坊區購買住房一套,後以四萬元價格兌給許某,並與其在此同居。
期間,許某多次催董辦理離婚手續,二人因此多次發生爭執。2004年7月24日,二人再次發生爭執,董兆歧惱怒,用拖布杆多次擊打許的頭部、太陽穴部,並將許拖至衛生間內,用菜刀將其殺死後對其屍體進行了肢解,將被害人的衣物、屍塊拋於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兩側。之後,董對犯罪現場進行了清理並企圖自殺,被公安機關抓獲。
2005年1月13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董兆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董不服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時核准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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