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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七旬老人被警察一拳打成重傷 行凶者被判五年
2005-08-06 06:31: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孫守興 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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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6日電 五常市一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毆打一位七旬老人,造成老人閉合性顱腦損傷、腦乾繼發性損傷等,經法醫鑒定為重傷。近日,這名野蠻執法的民警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現年72歲的孫老漢,家住五常市山河鎮。退休後的他,為了貼補家用,在大街上為人做起了電腦測字的生意,平日裡靠一輛腳踏三輪車代步。2003年9月22日下午,孫老漢仍像每天一樣騎著三輪車來到五常市山河鎮百信鞋城門前擺攤。這時,五常市山河公安分局車輛管理站站長黃林(化名)來到這裡,向孫老漢收取三輪車管理費。孫老漢不服,並與黃林發生口角,為此黃林便要強行扣留他的三輪車。在孫老漢進行阻止的時候,黃林照孫老漢的嘴部就是一拳,孫老漢當即被打倒在了自己三輪車的後廂裡,致使其腦部損傷,法鑒評定為重傷。事發後,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以黃林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其批准逮捕,並將該案移交到指定管轄公訴機關進行偵查。

  此案經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偵查,於2004年11月26日指控被告人黃林犯故意傷害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2005年1月27日,哈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林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的後果,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被告人黃林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判決後,黃林不服,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日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駁回了黃林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