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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非全日制用工標准出臺 打零工1小時最低4.30元
2005-09-13 02:07:19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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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3日電 12日,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2005年度企業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今後,在哈市(市區)從事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准為4.30元。同時,在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上也有相關規定。

  據介紹,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已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適應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規范非全日制用工的行為,保障勞動者工資收入的基本權益,哈市勞動部門結合哈市和縣(市)社會保險和職工工資水平等實際情況,制定出此標准。

  除哈市(市區)外,其餘的縣和縣級市城鎮也制定出非全日制用工小時的最低工資標准,它們分別為2.50元/小時、2.60元/小時。

  -非全日制用工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確立勞動關系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非全日制用工參保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憑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至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非全日制用工維權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履行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執行。

  勞動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議不適用勞動爭議處理規定。

責任編輯:齊昊